渔业局职责任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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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19日 18:54 农业部网站 | |||||||||
(一)研究提出渔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计划、技术进步措施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渔业行业管理,指导渔业生产结构和布局调整,提出国家用于渔业行业的投资方案,并组织实施;承办建设项目和重大示范性项目的遴选审查及组织实施和验收工作,承办渔业科技项目的初审,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三)拟定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和水生野生动植物的政策措施及规划,并组织实施。 (四)代表国家行使渔政、渔港和渔船检验监督管理权;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和渔业电信工作,监督渔业法规的执行,提出全国渔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划和措施并指导实施,处理重大的涉外渔事纠纷。 (五)提出水产品加工业发展和水产市场体系建设规划;组织协调渔业质量与标准化管理工作,组织拟定渔业标准、技术规程、质量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 (六)组织实施水生动物的防疫、渔药使用监督管理工作,参与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负责起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参与渔用饲料的监督管理。 (七)参与组织制定并监督执行国际渔业公约和双边、多边渔业协定,组织开展国际渔业经济技术合作;负责远洋渔业规划、项目的审核及协调管理。 (八)负责渔业统计和渔业信息发布。 (九)完成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