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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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17日 05:49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04年3月24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汽车投资项目的议案》,
一、投资项目概述 本公司与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汽集团”)于2004年4月15日在南京市签订《关于共同出资成立南京君达汽车车身有限公司的合同》,双方共同出资设立南京君达汽车车身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3.5亿元人民币,本公司出资1.75亿元,占50%的股份。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与会董事一致同意通过该投资议案。 根据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属于公司董事会对外投资审批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投资协议主体介绍 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12月30日,住所地:南京市鼓楼区中央路331号,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462221.51万元,法定代表人:黄小平,主营业务:汽车、汽车零部件、模具、工装设备、普通机械开发、设计、制造、销售及相关技术咨询;各类技术、培训、信息、售后服务;自有房屋场地、设备租赁;原材料、辅助材料、煤炭销售。该公司与本公司无任何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与南汽集团共同出资设立的合资公司注册资本3.5亿元人民币,本公司与南汽集团各出资1.75亿元人民币,分别占出资比例的50%。 本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南汽集团以部分经评估后的实物资产和土地使用权作为投资,不足部分南汽集团以现金投入。 合资公司经营范围:汽车车身、汽车零部件、机械(含模具、工装、设备)的开发、设计、制造、销售及与其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信息服务、自有厂房、设施、场地租赁及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 四、投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是根据公司产业投资的需要以及公司未来发展汽车电子业务的需要,符合公司总体发展战略和长远发展目的。本公司产品和技术涵盖家电、通讯、计算机等领域,涉及消费类电子和专业电子设备,资金和技术储备符合进入汽车电子、汽车产业领域的条件。本公司认为汽车电子对于汽车整车竞争力的影响日益明显,通过投资设立合资公司能够促进公司获得汽车电子行业的发展机会,有利于充分发挥公司的技术资源,在电子产品方面打造新的利润增长点。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共同出资成立南京君达汽车车身有限公司的合同》 2、《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组建合资企业项目建议书》 3、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夏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4月16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