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名人中泰凯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就提名梅均先生、张银杰女士为中泰凯马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中泰凯马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做出的,被提名人以书面同意出任中泰凯马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中泰凯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家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中泰凯马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家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中泰凯马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中泰凯马股份有限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家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中泰凯马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中泰凯马股份有限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中泰凯马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中泰凯马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中泰凯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四年四月十七日
中泰凯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性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本人就任职中泰凯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宜作出声明如下:
1、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
2、本人具备《指导意见》中规定的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且不存在《指导意见》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3、本人与中泰凯马股份有限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4、本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工作经历及全部兼职情况均已向中泰凯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披露,不存在重大隐瞒或遗漏。
5、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将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6、本人保证上述声明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任何遗漏、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7、中国证监会可以根据本人声明所提供的资料,评估本人是否适宜担任中泰凯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声明人: 张银杰
二00四年四月十七日
中泰凯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性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本人就任职中泰凯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宜作出声明如下:
1、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
2、本人具备《指导意见》中规定的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且不存在《指导意见》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3、本人与中泰凯马股份有限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4、本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工作经历及全部兼职情况均已向中泰凯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披露,不存在重大隐瞒或遗漏。
5、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将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6、本人保证上述声明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任何遗漏、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7、中国证监会可以根据本人声明所提供的资料,评估本人是否适宜担任中泰凯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声明人: 梅均
二00四年四月十七日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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