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摘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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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17日 05:49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1.1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3 公司2003年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审计。 1.4公司负责人董事长刘绥芝先生、主管会计工作总经理钱竞琪女士及财务部经理濮学年先生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2.1 基本情况简介 2.1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3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3.1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3.2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根据财政部财会[2003]12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各年度由董事会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中确定的拟分配现金股利改在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中单独列示,因而对公司各年度与净资产有关的指标进行调整。 3.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4.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注: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和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动。 4.2 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表 4.3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 4.3.1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3.2 控股股东和其他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介绍 §5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5.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5.2 在股东单位任职的董事监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3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年度报酬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6 董事会报告 6.1 报告期内整体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6.2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元) 6.3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万美元) 6.4 采购和销售客户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6.5 参股公司经营情况(适用投资收益占净利润10%以上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6.6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7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8 经营成果和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变动分析 (单位:人民币元) 6.9 对生产经营环境以及宏观政策、法规产生重大变化已经、正在或将要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10 完成盈利预测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11 完成经营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1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13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14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意见”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15 董事会新年度的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新年度盈利预测 适用 √不适用 6.16 董事会本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7 重要事项 7.1 收购资产 √适用 不适用 7.2 出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说明7.1、7.2所涉及事项对公司业务连续性、管理层稳定性的影响。 7.3 重大担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万元) 7.4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为本期向公司借款23,300万元、应收股权转让款807.50万元、债权转让款446.82万元、咨询费116.29万元及应收利息、房租、代垫费用等; 本公司和江苏弘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为加强管理,防范经营风险,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订了内部资金控制制度,对集团内包括本公司在内的企业的间隙资金进行统一管理调拨,监督使用,以保障资金使用安全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报告期内,本公司与江苏弘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发生间隙资金往来平均为6120万元,为保障本公司的利益,参照银行同期利率收取利息计80.80万元,并在本期报告中列入非经常性损益项目。至《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公布之日,资金及利息已全部返还本公司,之后,未再发生。 7.5 委托理财 适用 √不适用 7.6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7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7.8 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8 监事会报告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依法运作、财务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收购、出售资产交易和关联交易不存在问题。 § 9 财务报告 9.1 审计意见 本公司2003年度财务报告经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审计,注册会计师余瑞玉、杨宏斌签字,出具天衡审字天衡审字(2004)288号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9.2 比较式合并及母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当年的现金流量表(见附表)。 9.3 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 9.4 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合并范围发生变化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长 刘绥芝 二OO四年四月十七日 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