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司法拍卖改革震动业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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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17日 05:42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据《中国经济时报》报道,上海司法委托拍卖改革引起上海拍卖业震动,原定3月初出台的新办法到目前还没有公布。 从去年下半年开始,上海市高级法院就决定将本市司法委托拍卖工作实行集中委托、统一管理,成立了由上海市高院与经委、工商、公安等部门组成的上海市司法委托拍卖工作领导小组,并初步制订了《上海市司法委托拍卖工作试行办法》,将上海24家各级法院的司
上海市高院的新办法引起了上海市拍卖行业的巨大震动。据统计,上海市拍卖标的主要来自于法院委托,2002年司法拍卖业务占上海拍卖业50%左右的交易额和80%的业务收入。上海拍卖企业在普遍赞同对司法委托拍卖进行改革的同时,对选择15家拍卖行为专门的法院委托行的做法反响强烈。他们认为,如果只有15家拍卖行有资格进行司法拍卖,其他拍卖行将可能倒闭,不利于上海拍卖行业的健康发展,由此将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上海市拍卖行业协会在了解情况后,专门向上海政法委、上海市高院、上海市经委报告,要求有关方面在新的办法出台前,召开听证会,充分听取行业内外的意见。由于拍卖企业反应强烈,原定今年3月初出台的新办法到目前还没有公布。 上海大多数拍卖企业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的问题要靠市场竞争去解决,而行政机构指定15家拍卖行为司法委托拍卖行的做法违背了市场自由竞争的公平原则,与即将实行的《行政许可法》相悖。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副秘书长王凤海认为,上海这件事带有一定的普遍性,进行司法改革是为更好地防止腐败现象的产生,出发点是对的,是件好事。但在具体操作中办法还需完善,要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用行政审批处理经济运行方面的事情,这种思路应变一变。他建议上海高院最好能听取拍卖企业及拍协的意见。上海证券报闻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