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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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17日 03:56 证券时报 |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4年4月15日在总部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公司200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公司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监事会认为,2003年度公司认真履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其决策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行为。 4.公司收购、出售资产的情况:报告期内,本公司将持有的深圳市国人通信有限公司14.156%股权转让给深圳市领先网优设备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3030.77万元。 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价格合理,没有发现内幕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 5.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公平,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四年四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