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华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2003年度预计亏损和公司股票存在暂停上市风险的提示性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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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17日 03:56 证券时报 | |||||||||
200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3,308.13万元,净利润-5,808.61万元;200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8,348.32万元,净利润-41,013.79万元,本公司2001年、2002年连续两年亏损,公司已资不抵债。广州市南华西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以及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贷款担保问题在2003年仍未得到根本解决,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未发生根本好转,公司逾期借款和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贷款提供担保的逾期借款已大部分被起诉,预计负债的数额巨大,因此公司预计2003年度继续亏损,按照深交所《股票上市规
公司一再要求控股股东尽快实施对我公司的重组或通过其他方式偿还占用资金,并解决担保问题。控股股东复函称“一直都与各债权银行协商,但由于部份债权银行至今未能就重组方案达成一致意见,重组也未能取得新的进展。我公司将继续争取各方的支持,以期推动重组工作。我公司或我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没有股权转让或其他资产管理方案”。 本公司将继续认真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有关需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公司董事会按照《关于执行〈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公司实施办法〉的补充规定》和《关于做好股份有限公司终止上市后续工作的指导意见》,承诺在审议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时,就以下事项作出决议,并提交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1、如果公司股票暂停上市,公司将与一家具有资格的证券公司签订协议,协议约定(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聘请该证券公司作为股票恢复上市的推荐人;如果股票终止上市,则委托该证券公司提供代办股份转让业务服务,并授权其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股份退出登记,办理股份重新确认及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股份登记结算等事宜。具有资格的证券公司是指具有“代办股份转让服务业务”资格和具有“上市推荐人”资格的证券公司。 2、如果公司股票暂停上市,公司将与中国证券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协议。协议约定(包括但不限于):如果股票终止上市,公司将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全部股份的托管、登记和结算机构。 3、如果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公司将申请其股份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转让,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终止上市以及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有关事宜。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本公司董事会在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刊登的公告,本公司指定披露报刊为《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董事会 二OO四年四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