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拟于2004年6月15日在中国辽宁省鞍山市召开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有关召开股东大会的事宜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04年6 月15日上午9时整。
2.会议地点:鞍钢东山宾馆会议室(中国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东风街108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二○○三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二○○三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二○○三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审议《二○○三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二○○三年度董事及监事酬金议案》;
6.审议《聘任二○○四年度审计师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的议案》;
7.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8.审议《关于收购鞍钢集团公司厚板厂、线材厂水站土地及资产的议案》,根据公司董事会2004年3月23日会议决议,公司将以62,205,800元向鞍钢集团公司购入钢铁生产辅助设施,购入该设施的目的是为厚板厂、线材厂提供生产循环用水(详细内容见公司2004年3月24日董事会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04年5月1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A股股东;
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但需要授权人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需持公司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公众股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委托出席者需要持授权委托书,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地点:中国辽宁省鞍山市南中华路396号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3)登记时间:2004年6月11日--6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
五、其他
1)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电话:(0412)-6334292 6334293
联系传真:(0412)-6727772
联系地址:中国辽宁省鞍山市南中华路396号
邮编:114003
董事会
二○○四年四月十七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委托日期:
委托人股东帐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