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分红派息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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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17日 03:56 证券时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通过公司2003年度分红派息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公司2003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已经2004年3月30日召开的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红派息方案 以公司2003年末股本总数199,8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50元(含税),扣税后,社会公众股个人股东和投资基金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80元。 三、股权登记日、除息日及红利发放日 1、股权登记日为2004年4月22日; 2、除息日为2004年4月23日; 3、红利发放日为2004年4月23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2004年4月2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方法 本次社会公众股股息于2004年4月23日通过其托管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国家股股息由本公司派发。 六、咨询办法 地址:公司资产管理办公室 咨询电话:(0871)5625802 5633185—3331 传真:(0871)5633176 联系人:张燕鸿 董事会 二○○四年四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