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条评论:“息斯敏”暴露药品管理弊端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12日 15:30 新京报 | |||||||||
今年3月25日,上海《东方早报》曝出一条惊人消息:由于副作用较大,知名抗过敏药“息斯敏”在美国已经停产,国内一些大医院已弃置不用,该药在中国的说明书将作大幅度修改,但该药在零售药店仍十分畅销,普通消费者对此毫不知情。随后,北京、广州、天津等城市的多家媒体跟踪报道了这一消息,一时间舆论哗然。 笔者以为,这场风波其实已经暴露出我国现行药品使用管理制度的一系列弊端:药
西安杨森在一份给媒体的《情况说明》中称,2004年2月13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批准对息斯敏说明书进行更新的申请。西安杨森一位副总称,今年1月份公司停止生产旧包装息斯敏,新包装息斯敏要在今年4月才能正式上市。说明书修改后,息斯敏的适应症将由过去几乎适用所有过敏患者,变为只用于治疗“季节性过敏性鼻炎”,剂量及适用人群也缩减到最低限度。而从几天来的媒体报道看,几乎所有的药店都没有向消费者告知这一消息。笔者以为,假设媒体没有披露这一消息,旧装息斯敏仍将在药店畅销无阻,直到售完为止。 在药品使用方面,患者与药企、医院、药店之间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息斯敏1988年在中国上市,当时国家对药品没有分类管理,包括息斯敏在内的许多进口处方药大打广告,很快就家喻户晓,而危险正在于此,许多患者误以为这些“品牌处方药”属于“非处方药”。国家目前没有对药店处方药销售实施严格、有效的管理,更加剧了药品使用的安全隐患。而为数不多的执业药师在许多药店只是聋子耳朵———摆设,根本没有起到指导购药的作用,一些药师像“赶场子”一样在多家药店兼职。而国家药品监管部门之所以在药店管理上的不作为,根子又出在“医药不分家”导致“处方难以外流”的老症结上。同时,笔者认为,药品说明书还应更加通俗一些,真正起到“说明”的作用。仍以息斯敏为例,在其说明书的8项“使用禁忌”中,写的全是复杂难记的药品化学名,普通消费者如何能懂?比如,说明书中提到的禁忌与“大环内酯类抗生素”合用,可有几个消费者知道人们常用的“红霉素”、“罗红霉素”也属于这一类抗生素?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相对滞后。其实,关于息斯敏不良反应国外从1992年起就陆续有报道,而直到2002年12月3日,我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才第一次公布阿斯咪唑(息斯敏)存有不良反应的安全隐患。截至目前,全球因服用息斯敏而致死的患者已有25例。 另外,令笔者大惑不解的是,息斯敏在美国已经停产,为何在中国仍坚持上市?强生公司真的是因为“商业原因”停产,与药品本身无关?其实,按正常逻辑推测,停产原因只有一个,就是息斯敏在美国销量很小,再细究卖不动的原因,根据一些专业杂志此前的报道,无非是药品副作用过大。而西安杨森宁愿大幅修改说明书,也不愿退出中国市场,除了为一部分“季节性过敏性鼻炎”患者考虑外,难以割舍这一品牌药巨额收入应是重要因素。目前,规格为3毫克/片的息斯敏每盒(30片装)市场价为17.5元。据称,在中国已上市16年的息斯敏年最高销售额曾超过2亿元。 唐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