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挣“外快”纳税少 京城税务部门加强征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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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08日 09:48 民营经济报 | |||||||||
一些小中大学的教师在从事本职工作之外,还会在一些校外“提高班”、“辅导班”、“补习班”兼职任教。而通过兼职获取的“工资外收入”因其隐蔽性而成为了税收工作的难点。 北京市税务部门近日指出,有必要加强对教师“工资外收入”个人所得税的征管工作。北京海淀地税局副局长陆坤建议,应尽快通过法律手段,规范家教市场,健全国家信用体
陆坤说,2003年4月,海淀地税局向辖区100位教师赠送了免费的税务专用电子邮箱,根据需要,定期向教师发送有关纳税知识的电子邮件。同时,海淀地税局网站也与北大、人大等高校校园网进行了链接,教师可通过网络随时了解与自己有关的纳税知识。 (李民 郭威)(子琦/编制)(来源:金羊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