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行政不作为可投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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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07日 09:33 民营经济报 | |||||||||
[区域新政]提高行政效能,成都实行新规 本报讯即将于5月1日正式实施的《成都市国家公务员行政效能投诉和告诫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国家公务员行政不作为可投诉。“办法”将对成都的公务员从效率、效果和效益几大方面进行监督,以提高行政效能。“办法”规定,市和区(市)县人民政府在同级监察机关设立投诉工作机构,负责受理同级人民政府职权管辖范围内的投诉。投诉
[链接]关键词解读 行政效能:行政效能是指国家公务员(包括法律、法规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组织的工作人员)在实现行政管理目标中所显示的能力和所获得的管理效率、效果、效益的综合反映。 行政效能投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有损行政效能的行政行为进行的投诉。 行政效能告诫:指以《行政效能告诫书》的形式,对有损行政效能,尚不构成政纪处分和免予政纪处分的行政过错行为进行的批评教育。(来源:金羊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