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股改中行两项制度巩固“抓降”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07日 09:24 中国经济时报 | |||||||||
记者姜业庆北京报道据4月6日中国银行方面提供的消息,中国银行适应股份制改造、建立现代金融企业制度要求,先后建立了“预保预报制度”和“重大授信风险事项报告制度”,巩固了清收抓降成果。 建立“预保预报制度”和“重大授信风险事项报告制度”,其根本目的在于加强对潜在不良贷款的管理,严控新增不良,防止不良贷款边清边冒。其中,预保预报制度于2003年
依据“预保预报制度”的规定,业务部门将对潜在不良贷款进行逐笔排查,分析可能影响贷款正常偿还的各项因素,及时发现贷款发放、管理、监控、催收等环节中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建立潜在不良贷款项目库,有的放矢,提前对潜在不良贷款采取预保全措施,防患于未然,严格控制潜在不良贷款向显性不良贷款的蜕变。同时,业务部门还定期将潜在不良贷款项目库和预保全措施报送同级风险管理部门,由风险管理部门进行监控与督导。 中国银行从2003年实施的重大授信风险事项报告制度,明确了责任人以及报告路径和时限。重大授信风险事项涵盖涉及案件或违规操作的授信业务、超亿元大客户经营管理出现异动以及接受内外部检查发现的重大授信风险事项,可能对银行的整体形象、授信资产安全性及资产质量形成较大负面影响。根据重大授信风险事项报告制度的要求,各级机构在重大授信风险事项发生后的第一时间向总行风险管理部报告。通过重大授信风险报告制度的贯彻实施,2003年中行先后对个别客户发生的严重影响授信安全的重大风险事件迅速做出了积极反应,由于处置得当,最大程度地控制了授信资产的损失。 截至今年1月末,中国银行不良授信余额为3426亿元,比上年末减少了13亿元,不良比率为15.64%,比上年末下降0.28个百分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