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企成为就业安置生力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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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06日 10:06 中华工商时报 | |||||||||
【记者木佳28日北京报道】 日前,全国工商联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人民大会堂隆重表彰125家为扩大就业和促进社会保障工作发挥积极作用、做出突出贡献的民营企业。 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工商联主席黄孟复出席表彰大会并讲话。他指出,这次表彰
产安全、工资收入、休息时间等诸多方面,而且包括为他们落实各种社会保障,这不仅是法律的规定,也是民营企业家重要的社会责任。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长郑斯林在大会上提出要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改进管理,加强服务,支持民营企业的发展。要继续清理和修订限制民营企业发展的劳动保障法规和政策性文件;尽快消除各项体制性障碍;要进一步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为民营企业扩大就业和生产规模创造宽松条件;加快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减轻民营企业的社会事务负担。 中共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全国工商联第一副主席胡德平在大会上强调:当前,解决我国劳动就业的严峻问题,根本办法是通过深化经济体制改革,进行产业调整,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他说,今年,中央统战部和全国工商联将在民营企业家中开展评选表彰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活动。 中共中央宣传部副部长胡振民,全国工商联副主席张龙之、谢伯阳、王以铭、程路、孙安民,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周玉清等有关方面负责人出席了表彰大会。 据悉,这次表彰的125家企业都是在全国的就业和社会保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截至2002年底,这些企业的员工总数50万人,其中1万人以上的企业有12家;在三年新进的近26万员工中下岗职工就有11.5万人,占新进员工总数的45.6%,其中,新疆德隆集团、千喜鹤集团、上海人民企业集团、新华联集团和河北卓达房地产集团三年新进员工均为万人以上;养老保险的平均缴纳率为83.33%,医疗保险的平均缴纳率为78.5%,失业保险的平均缴纳率为80.19%,其中有29家企业“三险”缴纳率为100%;劳动合同平均签订率为94.25%。 据统计,2002年全国就业总数为7.374亿,其中国有单位就业人员7163万人,农业劳动力3.66亿,民营经济吸纳的就业人员为3.09亿人,约占就业总数的42%。民营经济在城镇的就业比重已超过70%。在中共十六大精神鼓舞下,2003年民营经济中的个体、私营经济新增就业人员735万人,增幅达到9.2%,是近年来少有的。另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2年底对66个城市调查,国有企业下岗人员有65%在民营经济中实现了再就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