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外贸法》6日有望通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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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06日 08:56 中国经济时报 | |||||||||
记者朱菲娜4月5日北京报道记者从全国人大财经委有关人士处了解到,《对外贸易法(修订草案)》4月6日有望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三审后通过。 本次《外贸法(修订草案)》在现行《外贸法》的基础上,主要作四大方面的内容修改:一是根据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等有关承诺所作的修改;二是根据运用WTO规则保护我国产业和市场需要所作的修改;三是根据对外贸易工作的实际需要所作的修改;四
在此框架下,《对外贸易法(修订草案)》将放开对外贸易经营权,改审批制为登记制,降低了国内企业的进入门槛,消除了外商投资企业权限获得上的“超国民待遇”。按照现行《外贸法》第八条规定,国内自然人不能够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根据我国入世有关承诺,该条将修改为:国内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都将获得对外贸易经营权。同时,对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经营权的审批,在修订草案中也予以取消。修订草案在充分保护我国的经济安全和国家利益的前提下扩大了限制和禁止进出口的范围。 针对近年来较受关注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问题,修订草案增加了“与对外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一章,通过实施贸易措施,防止侵权产品进口和知识产权权利人滥用权力,并促进我国知识产权在国外的保护。 修订草案还就最近几年我国频频遭遇到的贸易摩擦问题,专门增加有关对外贸易调查章节。以避免他国实行贸易保护主义,以最大限度的保护国内产业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