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对种植水稻的耕地全免农业税调动种粮积极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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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05日 09:38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福州四月四日电 福建省政府日前发出紧急通知,决定对种植水稻的耕地全免农业税,以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 福建省政府决定对种粮耕地进行减免农业税试点,鼓励农民扩大粮食种植面积,凡种植水稻的耕地,农业税全部免征。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在按最低收购保护价或市场价收购的基础上每百斤再补贴四元,由各级政府从粮食风险基金中支出。对用良种种植水稻并
福建省政府已下达的今年全省粮食播种面积两千三百六十二万亩,总产八百三十万吨的指导性计划,要求各地层层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