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晓灵:尽快把金融控股公司立法提上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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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01日 18:46 证券时报 | |||||||||
央行将允许保险公司直接参与货币市场 北京消息 在13日举行的"中国保险业创新与发展论坛"上,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吴晓灵表示,既然目前已经存在许多实业资本向金融资本渗透的现象,客观上要求我们尽快把金融控股公司的管理和立法提上日程。
吴晓灵指出,目前之所以有混业经营还是分业经营的争论,关键在于风险的传递和利益的冲突问题。只要解决好这两个问题,具体采取什么方式并非问题。她说,在金融机构基础上生成的金融控股公司,风险 不大,因为毕竟还有各自的监管机构在进行有效的监管。目前的现实是,存在许多非金融企业通过集团的方式实现混业经营的现象。而且这些集团并未纳入有效的监管和管理中,这就有可能带来一些风险传递和利益冲突问题。 吴晓灵表示,针对这种情况,需要尽快把金融控股公司的管理和立法尽早提上日程。她说,在金融控股公司的立法过程中应注意一些问题: 其一,要关注金融控股公司模式的选择问题。她说,在我国现行金融法律框架下,金融控股公司只能有两种模式:实业控股或纯粹的控股公司。在立法过程中应该考虑"以某一个金融机构为核心形成金融控股集团"的可行性。 其二,在立法过程中对关联交易问题应给予特别的关注和明确的界定。同时需要注意的是,控制关联交易的关键点是公司信息的充分披露。 其三,在立法的时候,对于股东的董事代表资格以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应给予更多的重视,以防范股东或高级管理人员通过金融机构套取资金的行为。 吴晓灵指出,金融控股公司的立法进程可以采取两种方式,其一,从现实情况看,真正把立法提到人大并被列入立法议程直至最终形成法律。其二,可以学习日本经验,把各行业限制金融机构混业经营的一些条款进行修订,并形成一个综合的特别立法。此外,还可以在一定的基础上形成一个管理条例,以此方式获得金融监管的法律依据。 在回答与会者的提问时,吴晓灵透露,央行将允许一些保险公司和一些证券公司作为货币市场的一级交易商,直接参与到货币市场中来。 吴晓灵表示,保险公司直接参与到货币市场中来,对保险资金运用将开辟一些渠道,使之能够更好地运用。 她说,目前央行正在研究推出货币市场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的发起人,除了银行以外,央行也愿意推动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成为货币市场基金的发起公司。就货币市场基金这种新的组织形式,央行希望在货币市场基金的参与者和管理者方面,能够增加这两个方面的投资人。 就货币市场如何实现与资本市场的良性互动问题,吴晓灵表示,在证券公司融资问题上,如果证券公司对自身技术改造有融资要求,那么,对其作为一个机构来审查贷款条件就可以了。 但是当证券公司在做股票投资的时候,能否直接提供信用放款,信用放款的比例是多少,由于我国在这方面的风险管理研究得不够,所以央行是坚决禁止的。但希望《证券法》再次修订的时候,在这个问题上不要做硬性的规定,为今后的发展留下空间。 主监管制度可能会造成混业经营中产生反协调效应,针对这个问题,吴晓灵表示,如果能够有一个超脱于银、证、保三方之上的机构,或者是三方彻底联合,可能解决起这个问题会更好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