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监管部部门简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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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01日 14:12 中国证监会网站 | |||||||||
一、上市公司监管部职能: 1、拟定监管上市公司的规则、实施细则,并组织检查法规实施情况; 2、对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政策问题做专题调研;
3、负责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证券知识培训; 4、落实地方证管办和交易所的监管任务,指导督促和检查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一线监管; 5、审核并监督检查境内上市公司合并分立等事项; 6、监管境内上市公司的收购兼并、资产重组; 7、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募集资金使用、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巡回检查和专项核查; 8、监督境内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履行证券法规规定的义务; 9、处理与证券市场有关的上市公司重大突发事件。 二、内部机构及其职能 1、综合处:牵头组织起草、修订有关上市公司监管的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配合进行上市公司董事和独立董事培训工作;负责部内行政文秘、综合协调以及其他有关事务。 2、公司治理监管处:起草有关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规范性文件,对涉及上市公司治理的重大政策问题进行调研;指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和规范运作;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对上市公司进行巡回检查和专项核查工作。配合稽查局处理涉及上市公司的投诉者投诉。 3、并购监管处:配合有关部门起草有关上市公司并购和资产重组的法规。对上市公司的收购、合并、分立、征集投票权以及上市公司资产重组行为进行监管;指导上市公司和有关当事人在收购兼并活动中履行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监管有关中介机构在收购兼并活动中的执业质量。 4、监管协调处:协调与发行监管部关于上市公司再融资的审核工作;统筹协调指导派出机构对上市公司的日常监管工作。建立并执行上市公司分类监管制度;对高风险上市公司进行重点跟踪监管;协调会内外有关部门处理上市公司重大突发事件;处理上市公司终止上市有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推动建立证券市场民事诉讼制度。 5、信息披露监管处:指导、督促和检查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一线监管;负责与会计部协调处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中的财务会计问题,配合会计部起草、修订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的规则;组织收集、分析和处理市场和媒体对上市公司的情况反映。协调证券交易所与各地派出机构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管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