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医药(000963)控股子公司签订信托合同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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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01日 02:12 证券时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投资概述 近日接到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公司持股75%)报告,杭州中
中美华东公司董事会已审议并批准了上述《资金信托合同》。本次投资未构成关联交易。 二、合同主体介绍 杭州工商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是杭州市首家股份制金融企业,成立于1980年,2003年3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增资扩股后完成重新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郑向炜,注册资本:人民币32000万元,注册地:杭州市上城区庆春路155号,经营范围为:经营金融业务(具体范围见中国人民银行银复〔2003〕44号批复)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中美华东自愿将合法持有的资金共计5800万元委托杭工信托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由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同业存放、同业拆借、购买国债、国债回购、购买信托产品或发放贷款;杭工信托的管理佣金标准按照年0.85%收取;信托利益在扣除信托管理费用和受托人管理佣金后,为信托收益,由中美华东享有;合同的违约方应承担因其违约给守约方造成全部损失的赔偿责任。 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中美华东将信托资金一次性划入杭工信托书面指定的信托账户。 四、资金到期收回情况以及投资收益情况 截止2004年3月25日,公司已收回信托本金4000万元,现共收到投资收益共计:565,740元。同时,杭州中美华东尚有1800万元仍委托杭州工商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由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同业存放、同业拆借、购买国债、国债回购、购买信托产品或发放贷款,期限至2004年11月15日。 五、本次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中美华东将自有资金委托杭工信托管理运用,目的是为了借助杭工信托高质量的研究成果、丰富的资产管理经验和专业管理人员,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将为公司涉足金融投资领域积累更多的经验。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重大影响。 六、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进行信托投资行为,没有进行及时披露,向广大投资者致歉。同时本公司将加强对子公司信息披露的管理和规范。 七、备查文件 资金信托合同 中美华东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董事会 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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