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提汽油价广东今起执行 液化气价相应调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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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3月31日 12:00 南方都市报 | |||||||||
作者:李艳 90号、97号每升涨0.25元,93号涨0.3元,液化气价格也相应调整 广东自今日起执行新的成品油销售价格标准,90号高标准清洁汽油零售价(最高价格,下同)每升涨0.25元,93号高标准清洁汽油零售价每升涨0.3元,97号高标准清洁汽油零售
日前,根据近期国际市场油价的变化以及国内成品油市场供求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关于调整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决定适当提高汽油价格。今日起广东开始执行新的成品油销售价格标准。 按规定,石油、石化集团公司供军队及国家储备用汽油(标准品,下同)出厂价格每吨提高300元,即汽油出厂价每吨由3210元调整为3510元。汽油零售中准价按照出厂价调整幅度等额调整。我省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零售中准价和中石化集团公司规定的浮动幅度(汽油、柴油均上浮8%)计算的成品油零售最高价格见附表。石油、石化集团公司供应系统外社会加油站的汽、柴油批发价,实际执行的批零差率不得小于5.5%。液化气出厂价按照国家规定与汽油0.83-0.92的比价关系相应调整,化肥用重油价格暂不调整。 省物价局要求各级物价部门密切关注出租车、城市公交等行业运行情况,做好工作,适时疏导价格矛盾,同时加强成品油市场的监测,强化价格监督检查,维护成品油市场的稳定。 成品油销售价格表(自3月31日起执行) 品名 批发价(元/吨) 零售价(元/升) 90号汽油 4179 3.30 93号汽油 4430 3.55 97号汽油 4680 3.80 0号柴油 3409 3.05 注:表中价格已按零售中准价上浮8%,零售最低价不得低于中准价的-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