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附近的村子为了妨碍我们去做买卖,故意捣毁了他们自己村口的道路,那么作为报复,我们是否也应该毁坏自己村口的道路呢?很多人会说“不”。然而,到了另外某些非常类似的场合,仍然坚持说“不”的人就大大减少了。
最近美国国会又决定延续对中国的“最优惠国待遇”。其实“最优惠”是夸大其辞的,因为美国并没有在贸易方面给予中国什么额外的“优惠”,中国所受到的待遇和世界上
几乎所有其他国家所受到的并无二致,所谓“最优惠待遇”充其量只不过是“不刁难待遇”而已。目前只有古巴、伊朗、伊拉克、利比亚、北朝鲜、叙利亚和苏丹等七个国家得不到这个待遇。即使这样,美国对这些少数国家实施经济制裁、以及对中国年复一年地议决“刁难”或“不刁难”,仍然是损人害己的错误做法。
在经济学理论的研究中,有一个课题已经不再盛行,那就是自由贸易理论。但是,这个课题被冷落的原因并非因为它荒谬,而是因为经过几代经济学大师的雕琢,它已经变得足够稳固和清晰了。自由贸易理论是说,由于不同国家的生产资料的分布不同,而每一种产品都需要消耗不同比例的生产资料,所以同样的产品,在不同的国家的相对生产成本就不一样。如果每个国家都集中精力生产其相对成本比较低的产品,然后与别国进行贸易,那么所有这些国家的生活就都会比各自自力更生时好得多。一个更容易理解的例子是,比尔·盖茨即使在编写程序和烧饭洗碗两方面干得都比他的保姆出色,他也还是应该集中精力写程序,而把烧饭洗碗的工作让给比他逊色的保姆完成,这样两人的处境都会得到改善。
完全不同意自由贸易理论的人是罕见的,不过,持种种特殊理由推断自由贸易应该缓行的却大有人在。“报复论”是其中一个颇得人心的理由,它声称:“自由贸易虽好,但不切实际。你想公平交易,可人家不干,我们只好如法炮制,以便自卫。”
实际上,以为制裁可以给对方造成伤害的想法是不够全面的。制裁确实造成了伤害,但所造成的伤害不是单方面的,而是双方面的。制裁在伤害了别人的同时,也伤害了自己。永远不要忘记,交易能够使双方、而不是单方受益,同样,禁止交易也必定使双方、而不是单方受损。例如那些歧视黑人的白人雇主,无疑剥夺了黑人工作的机会,但他们自己也必须为此付出代价——他们的选择范围窄了、劳动力成本高了、本企业的竞争力弱了。而美国禁止本国的企业跟别国做贸易,同样是既损人又害己的。
问题是那些受到美国刁难的国家应该采取什么对策。禁止贸易好象捣毁道路。别人既然愚蠢地捣毁了贸易道路,对双方都已经造成了损害,那么我们就不应该靠进一步捣毁贸易道路来报复对方,因为这样只会加重双方所遭受的损害,而且往往还会诱使对方变本加厉。我们只有在一种特定的场合扬言报复,那就是希望靠虚张声势来逼迫对方改弦更张。但是,我们假如没能把对方吓住,就不应该真的实施任何损人害己的报复行动。明智的对策是:你毁你的独木桥,我修我的阳关道。
中国青年报,2000.5.12
证券时报·财经周刊,199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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