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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法》细化规定即将公布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3月17日 17:37 北京晚报

  上海法院的这个表态在普通消费者中间引起了相当广泛的反对意见。作为一个普通消费者,刘女士向记者表达了她的意见:“知假买假,买的是已经制造出来的假货,又不是诱导制假,为什么不能保护?难道非得逼得打假者在各个柜台前守株待兔,等普通消费者买完假货后,他再帮忙打官司?”

  中消协秘书长滕佳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知假买假”是由《消费者权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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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中惩罚性赔偿条款引起来的,对消费者个人来说,我支持他们“知假买假”,但从社会意义来看,“知假买假”个人得到赔偿后,假货的问题并没有完全解决。

  滕佳材透露,国家工商总局目前正在积极准备一部《关于处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若干规定》,有可能在近期公布。这部法规将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础上,制定出更加细化了的内容,使《消法》更具有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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