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消协:10大不诚信行为困扰京城消费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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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3月16日 11:06 经济日报 | |||||||||
本报北京3月15日讯 结合去年受理的消费者投诉情况,北京市消协归纳出经营者10大不诚信行为: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或服务做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非法制造、销售不合格商品;垄断性行业和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利用自身优势,强迫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采用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加重消费者责任,减免自身义务;经营者之间恶意串通,采用欺骗手段,诱导消费者消费;应明示而不明示商品或服务信息;提供商品或服务偷工减量;故意违反与消费者的合同约定;故意不提供商品或服务的消费凭证等相关资料,逃避
作者:陈郁 资料来源:经济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