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习贯彻《意见》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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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3月15日 14:02 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 | |||||||||
各会员单位: 日前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是指导和推进我国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是国务院总揽全局,高瞻远瞩,审时度势,对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积极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而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
一、高度重视,深入学习,全面领会,把学习贯彻《意见》作为各会员单位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各会员单位应把学习和贯彻落实《意见》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学习,深入讨论,全面领会《意见》的精神实质,把全体员工的思想和行动真正统一到国务院的决策和证监会的要求上来。各单位的主要领导应以身作则,带头学习。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全体职工广泛深入地开展学习,要通过学习,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坚定信心,增强促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结合实际,求真务实,将《意见》的精神和各项要求转化为各单位的工作目标和实际行动。应坚持从实际出发,紧密联系本公司实际,把学习和贯彻执行《意见》与业务创新,内控自律,风险防范,诚信建设等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与解决整个行业和本公司面临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与查找自身差距,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发展目标结合起来,扎扎实实地做好落实工作,为资本市场的规范发展作出贡献。 三、跟踪落实,督促检查,及时报送学习贯彻《意见》的情况。各单位应对本公司学习落实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总结,狠抓落实,完善各项制度和措施,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水平。请各单位将学习贯彻《意见》的初步情况于2月9日前报送我会。对各单位报送的学习贯彻情况,我会将及时进行梳理和归纳,并以适当方式总结交流各会员单位学习贯彻情况和经验。 中国证券业协会 二00四年二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