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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五):第二部分9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3月15日 09:55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零售暴露的其他标准

  435.估计零售暴露违约损失率的最短的数据观察期是5年。银行数据越少,估计的违约损失率就越保守。如果银行向监管当局证明,最近的数据可以更好地预测损失率,就不必把历史数据看得同样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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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iii)自己估计违约风险暴露的要求

  所有资产的标准

  436.表内项目或表外项目的违约风险暴露,被定义为一旦债务人违约,预计的表内项和表外项总暴露。对表内项,按照IRB初级法规定的表内净扣效应,银行必须以当前已提取的数量估计违约风险暴露。认定净扣的最低要求和IRB初级法下的要求相同。IRB高级法下内部估计违约风险暴露的其他最低要求,强调对表外项违约风险暴露的估计(衍生产品除外)。采用IRB高级法的银行,必须建立估计表外项违约风险暴露的程序,必须规定每笔表外项采用的违约风险暴露估计值。银行对违约风险暴露的估计,应该反映在促发违约事件之时或之后借款人另外提款的可能性。根据表外项类别差异对违约风险暴露的估计有所不同,对表外项的描述必须清晰而且明确。

  437.采用IRB高级法的银行,必须对每个表内项和表外项估计违约风险暴露。对相同的表内项、表外项和借款人,违约风险暴露的估计一定是相当长时间内长期的、以违约加权的平均数,估计值误差的范围也有保守调整的余地。如果可以合理预测出违约频率和违约风险暴露大小之间的正相关关系,对违约风险暴露的估计必须体现出较大的保守调整的余地。而且,对于违约风险暴露在经济周期不稳定的贷款,如果经济低迷时期的违约风险暴露比长期的平均数更保守,银行必须使用适合经济低迷时期的违约风险暴露。对那些已经能开发违约风险暴露模型的银行,如果有的话,可以通过考虑模型驱动因素的周期特征来估计违约风险暴露。其他银行可以有充足的内部数据,检查以前经济衰退期的影响。然而,一些银行可以选择保守地使用外部数据。

  438.估计违约风险暴露的标准必须是合理的、直觉的,并且表示银行相信这个标准是估计违约风险暴露重要因素。这种选择必须有银行可信的内部分析来支持。银行必须能将违约风险暴露的经验按照视为是违约风险暴露的内在驱动因素来分解。银行在估计违约风险暴露过程中必须采用全部相关信息。在出现新的重要信息时,银行必须对不同表内项和表外项的违约风险暴露进行检查,至少每年检查一次。

  439.银行对财务监控和还款处理方面的具体政策和战略必须有适当的考虑。银行必须考虑,在接近违约情况下,如违背合约或发生其他技术上的违约事件,自己防止进一步提款的能力和愿望。银行也必须具备足够的系统和程序,来监控表内项和表外项的数量,相对于承诺额度当前的余额、每个借款人和每个级别余额的变化。银行必须能每日监控余额。

  公司、主权、银行暴露的其他标准

  440.估计违约风险暴露必须以一个时间段为基础,理想状况下这个时间段应该涵盖一个完整的经济周期,并且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少于7年。如果一数据来源的观察期更长,且数据有意义,应该采用较长的观察期。和估计违约损失率一样,估计违约风险暴露必须使用违约加权平均数,而不是时间加权平均数来计算。

  零售暴露的其他标准

  441.估计零售贷款违约风险暴露最短的数据观察期是5年。银行数据越少,估计的违约风险暴露越保守。如果银行向监管当局证明最近的数据可以更好地预测损失率,就不必把历史数据看得同样重要。

  (ix)评估担保和信贷衍生产品成熟性效应的最低要求

  银行自己估计违约损失率采用的公司、主权、银行暴露标准和零售暴露标准

  保证

  442.当银行采用自己估计的违约损失率时,通过调整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的估计值可以反映保证的风险缓释效应。只有那些已经被批准使用自己估计的违约损失的银行,才可以调整违约损失率。对零售暴露,存在对单笔债务或暴露池保证的情况下,如果银行以一致的方式估计违约概率或违约损失率,就可以通过对违约概率或违约损失率的估计来反映降低风险的效应。在采用一种技术或另一种技术的过程中,银行必须对不同类型的保证而且在一段时间后采用一致的方法。

  443.在所有情况下,自始至终都必须给借款人和所有认定的保证人确定借款人评级。银行必须遵守新资本协议中给借款人评级的全部最低标准,包括对保证人状况、兑付债务能力及愿望的常规监控。与393段的要求一致,银行必须暴露在不考虑保证和保证人时,借款人所有相关信息。对零售贷款的保证,将一笔贷款放入暴露池及估计违约概率也都适用这些要求。

  444.银行绝不能给保证贷款确定一个调整过的违约概率或违约损失率,以至调整后的风险权重低于与保证人可比的、直接贷款的风险权重。为了符合监管资本最低要求,评级标准和评级过程都不允许考虑借款人违约事件和保证人违约事件之间预期相关性可能对降低监管资本的有利作用。同样,调整后的风险权重不反映“双重违约”的风险缓释作用。

  合格保证人和保证

  445.对合格保证人的类别没有限制。然而,为了符合监管资本要求,银行必须清楚地规定认定保证人类型的标准。

  446.保证人的保证必须是书面的,不可取消的,有效的(在保证的数量和期限范围内),直至债务被完全偿付,而且在保证人有资产来保证和实施情况下,法律要求保证人履行责任。然而,与IRB初级法下公司、银行、主权暴露对保证的要求相比,某些条件下规定保证人可以不履行(有条件保证)职责的保证也被认定。特别是,银行的责任是证明给予的评级充分考虑了风险缓释效应产生的潜在风险下降。

  调整标准

  447.为了符合监管资本要求,银行必须明确地规定调整借款人级别或估计违约损失率的(对零售和合格的购入应收账款,将贷款放入风险暴露池的过程)标准,以反映保证的作用。这些标准必须和372段到373段中描述的贷款评级标准同样详细,必须遵守新资本协议中有关的借款人或贷款评级的所有最低要求。

  448.标准必须是合理的、直觉的,必须涉及按照保证的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的能力和愿望。标准也必须涉及偿还可能的时间及保证人履行保证的能力与借款人还款能力的相关程度。银行的标准必须考虑借款人残余风险(如保证和所保证的贷款之间存在币种错配)的程度。

  449.在调整借款人级别或估计违约损失率(对零售和合格的购入应收账款,将贷款放入暴露池的过程)过程中,银行必须考虑所有相关信息。

  信贷衍生产品

  450.保证的最低要求对单一名称的信贷衍生产品也是恰当的。资产错配方面也有其他考虑。赋予用信贷衍生产品避险的贷款一个调整后的借款人级别或估计的违约损失率,除非满足IRB初级法规定的条件,否则这样做必须要求被保护的资产(参考资产)必须与保护的资产相同。

  451.此外,标准必须涉及到信贷衍生产品的付款结构,同时保守地评估这个标准对清偿水平和清偿时间的影响。银行也必须考虑其他形式残余风险的程度。

  初级法下采用违约损失率估计值的银行

  452.除了以下例外情况,442段到451段规定的最低要求是相同的:

  (i)银行不能选择对违约损失率调整;

  (ii)合格保证和合格保证人的范围,限制在271段规定的范围之内。

  (x)估计合格的购入应收账款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或预期损失)的要求

  453.除了当前的风险量化标准外,量化合格的购入应收账款的风险适用下列最低要求:

  (x)估计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或预期损失)的最低要求

  454.对于购入应收账款(公司的或零售的)的违约风险,采用“自上而下”的处理方法,对稀释风险,采用IRB法“自上而下”或“自下而上”的处理方法,必须满足下列风险量化的最低要求。

  455.要求购入银行将应收账款归入大量的同质暴露池中,以便准确而一致地估计违约损失的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或预期损失),同时确定稀释损失的预期损失。通常,划分风险栏的过程反映了销售方授信做法及客户的异质性。此外,估计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预期损失的方法和数据,必须符合现在零售贷款的风险量化标准。尤其是量化标准应该反映可以得到的购入银行关于应收账款质量的全部信息,包括销售方、购入银行或外部来源提供的同类暴露池的数据。购入银行必须验证销售方提供的数据,并且依赖这些数据。

  最低操作要求

  456.购入应收账款的银行,必须说明为什么对清算(或清收)应收账款池来偿付当前和将来的预付款有信心。为了有资格对违约风险进行“自上而下”的处理,应该紧密监督和控制应收账款池和整个的贷款关系。特别是银行应该证明以下内容:

  法律确定性

  457.应收账款的结构必须保证在所有可预见的情况下银行对应收账款的现金汇款,包括销售方或服务方困境及破产的事件,掌握有效的所有权和控制权。当债务人直接向销售方或服务方还款,银行必须定期验证付款是完全前瞻性的,且在合同规定的条款内。同样,应收账款的所有权和现金收据应该被保护,防止破产发生或出现法律上的挑战,这些挑战将实质性延误贷款方在清算应收账款(给应收账款评级)或保留对现金收据控制方面的能力。

  监控体系的有效性

  458.银行必须能监控应收账款的质量及销售方、服务方的财务状况。尤其是,

  ·银行必须(a)评估应收账款质量和销售方、服务方财务状况之间的相关性,(b)有内部政策和程序发挥作用,内部政策和程序提供了充足的保护以防偶然事件,包括对每个销售方和服务方的内部风险评级。

  ·银行必须具备清晰而有效的政策和程序,判定销售方和服务方是否合格。银行或它的代理机构必须定期检查销售方和服务方,以便验证销售方/服务方报告的准确性,发觉欺诈或操作上的不足,验证销售方信贷政策的质量及服务方的清收政策和程序。检查的结果必须形成文件。

  ·银行必须有能力评估应收账款池的特征,包括(a)应收账款池中单笔应收账款之间的相互依赖性;(b)款项的过度预支;(c)销售方欠款、坏帐和坏帐拨备的历史;(d)付款条款;以及(e)潜在的往来账户。

  ·银行必须具有有效的政策和程序在汇总基础上,监控单个债务人在应收账款池内和应收账款池之间的集中程度,包括对重要的应收账款必须单独检查的要求。

  ·银行必须接受及时的和足够详细的关于应收账款帐龄及稀释状况的报告,(a)以保证遵守银行应收账款的资格标准和管理应收账款的预付款政策,(b)提供一个有效的手段,监控并确认销售方的销售条款(即发票日期帐龄)和稀释状况。

  清收体系的有效性

  459.一个有效的方案,不仅要求具备在早期阶段觉察销售方财务状况恶化及应收账款质量恶化的体系和程序,也要求具备提前处理问题的体系和程序。尤其是,

  ·银行应该有清晰而有效的政策、程序及信息系统来监控是否遵守(a)贷款的全部合约条款(包括合约、预付款方案、集中性限额、引起早期摊销的因素等),(b)银行管理预付款率和应收账款资格的内部政策。银行的系统应该追踪违背合约和放弃合约的情况,以及政策和程序的例外情况。

  ·为了限制不适当的提款,银行应该有有效的政策和程序来觉察、批准、监控和修改款项的过度预支。

  ·银行应该有有效的政策和程序处置财务不良的销售方或服务方,或应收账款池质量的恶化。这包括但未必限于引起循环贷款早期终止的因素,其他合约保护,处置违背合同的结构化和严格的方法,启动法律行为的清晰而有效的政策和程序,对有问题的应收账款的处置。

  抵押品、获取信贷及现金控制体系的有效性

  460.银行必须有清晰、有效的政策和程序控制应收账款、信贷和现金。尤其是,

  ·书面的内部政策必须规定在购入应收账款方案中所有重要的因素,包括预付款率、合格的抵押品、必要的文件、集中性限额、及现金收据如何处理。这些因素应该适当地考虑所有的相关因素和重要因素,包括销售方/服务方的财务状况、风险集中程度及应收账款质量和销售方客户的变化趋势。

  ·内部体系必须保证预付的资金只用于规定的支持性抵押品和文件(例如服务方证明、发票、货运单据等)。

  遵守银行内部政策和程序

  461.如果依赖监督和控制系统来限制信用风险,银行应该有一个有效的内部过程来评估是否遵守所有关键的政策和程序,包括,

  ·银行购买应收账款方案中所有关键阶段的常规内审和外审。

  ·销售方/服务方、债务人之间的首次评估,销售方/服务方的评估与销售方/服务方的现场审计之间的二次评估,要检查对两次评估的责任分离情况。

  462.银行评估是否遵守关键政策和程序的内部过程也包括对后台操作的评估,特别强调量化水平、经验、人员和支持系统。

  8.内部评估的验证

  463.银行必须有一个健全的体系发挥作用,来验证评级体系、过程和估计所有相关风险要素的准确性和一致性。银行必须向监管当局证明内部的验证过程使银行能一致地、有意义地评估内部评级和风险评估体系的表现。

  464.银行必须定期对每个级别实际的违约率和估计的违约概率之间进行比较,并且能证明实际的违约率在那个级别预计的违约率范围内。采用IRB高级法的银行必须完成对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暴露估值的分析。进行这样的比较必须使用尽可能长的历史数据。银行在比较中使用的方法和数据必须形成文件。分析和记录必须至少每年更新一次。

  465.银行也必须使用其他量化验证工具,并且和相关的外部数据源进行比较。这个分析必须以适合银行资产组合的数据为基础,定期更新,并涵盖相关的观察期。银行对自己评级体系的内部评估必须建立在长期数据基础之上,涵盖各种经济状况,理想状态是涵盖一个或多个完整的经济周期。

  466.银行必须证明,定量的检测方法和其他验证方法不会随经济周期发生系统性变化。方法和数据的变化(数据来源和涵盖的时间)必须被清晰而完整地记录。

  467.银行必须对一些情况建立明确的内部标准,如实际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违约风险暴露与预期值偏差很大,足以对估计值的有效性提出问题。这些内部标准必须考虑经济周期及类似的违约经验的系统性变化。对实际值继续高于预期值的,银行必须上调估计值以反映它们违约经验和损失经验。

  468.当银行依赖监管当局确定风险参数估计值而不是内部设定风险参数估计值时,应鼓励银行在实际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暴露与监管当局确定的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暴露之间进行比较。实际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暴露的信息,应该成为银行估计经济资本的一部分。

  9.监管当局确定的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暴露

  469.根据IRB初级法的要求,不能满足以上自己估计违约损失率、违约风险暴露要求的银行,必须满足标准法下规定的认定合格金融抵押品(B部分II节:标准法——信用风险缓释工具中描述的)的最低要求。为了认定其他抵押品类别,银行必须满足下列其他最低要求。

  (i)商用房地产和居民住房作为抵押品资格的定义

  470.对公司、主权、银行暴露,合格的商用房地产和居民住房被定义为:

  ·借款人的风险实质上不取决于抵押财产或项目的表现,而是取决于借款人从其他来源偿还债务的能力,这一类的抵押品。同样,贷款的偿还实质上不取决于作为押品的商用房地产/居民住房产生的现金流。

  ·此外,抵押的押品的价值实质上不取决于借款人的表现。这个要求不是要将纯粹宏观经济因素影响抵押品价值和借款人表现的情况排除在外。

  471.按照上面基本的描述和对公司暴露的定义,专业贷款中产生收入的房地产被排除在公司暴露认定的抵押品之外。

  (ii)合格的商用房地产/居民住房的操作要求

  472.满足上述定义,同时只有满足所有下列操作要求,商用房地产和居民住房才有资格作为公司债权的抵押品得到认定。

  ·法律的可实施性:在所有适用的法律、法规下,任何取得的抵押品都必须是可实施的,并且抵押品的债权必须及时登记存档。抵押品收益必须反映优先留置权(即成为债权的所有法律要求都已经履行)。而且,银行必须具备支持押品生效的抵押品协议和法律过程,可以在合理的时间内实现抵押品价值。

  ·抵押品的客观市值:根据有意愿的销售方和估值当天的买方之间的私人协议,抵押品可以销售的情况下,抵押品必须按照当前的公平价值或低于当前公平价值来估值。

  ·经常性重估:希望银行经常性监控抵押品的价值,至少每年一次。市场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议更经常地予以监控。评估的统计方法(例如参考房屋价格指数,抽样等)可以对评估值经常更新,或确定可能价值已经下降同时需要重估的抵押品。当信息显示抵押品价值相对于一般的市场价格已经大幅度下降或有信贷事件(如违约)发生时,有资格的专业人员必须评估抵押品。

  ·次级留置(Junior liens):在一些成员国,合格抵押品被局限于这样的情况,即贷款方对抵押品有第一占有权。毫无疑问在抵押品的债权法律上可以实施,同时抵押又是有效信用风险缓释工具的情况下,也可以考虑次级留置。在认定押品时,次级留置按照高级留置采用的C*/C**底线来处理。这种情况下,考虑次级留置和全部高级留置的总和来计算C*和C**。

  473.其他的抵押品管理要求如下:

  ·银行接受的商用房地产和居民住房类别及取得这种抵押品贷款政策(预付款率),必须清晰地记录在文件中。

  ·银行必须采取步骤保证作为抵押品的财产足额保险,以防损害和恶化。

  ·银行必须连续监控允许列在处置抵押品之前债权(如税收)的范围。

  ·银行必须正确监控抵押品环境负债的风险,如房地产上存放了有毒材料。

  (iii)认定金融应收账款的要求

  合格应收账款的定义

  474.合格的金融应收账款是对初始期限少于或等于一年,而通过借款人抵押资产的商品流动或资金流动来还款的债权。这包括由商品交易中货物或服务销售产生的自我清算债务,也包括买方、供应商、租赁人、全国或地方政府、商品交易中货物或服务销售不相关的各方所欠一般数量的债务。合格的应收账款不包括与证券化、次级参与或信贷衍生产品相关的应收账款。

  操作要求

  法律确定性

  475.抵押品的法律机制必须是健全的,同时保证贷款方对抵押品产生的收益有清晰的权利。

  476.银行必须采取所有必要的步骤,履行当地关于抵押品收益可实施性的要求。如将抵押品登记。应该有一个框架允许潜在的贷款方对抵押品有完全的第一优先权。

  477.银行必须获得法律权利,确认按照所有相关的法律抵押品协议都有可实施性。

  478.抵押品协议必须正确记录形成文件,同时具备清晰且健全、及时清收抵押品的程序。银行程序应该保证,能看到宣布客户违约并及时清收抵押品的法律情况。发生借款人财务陷入困境或违约的情况,银行应该拥有不经过应收账款债务人的同意,出售应收账款或将应收账款交给其他方面的法律权利。

  风险管理

  479.银行必须建立确定应收账款信用风险的合理过程。过程应该包括对借款人经营状况、行业状况(如经济周期的影响)、借款人客户类别的分析。依赖借款人确定客户信用风险的银行,必须检查对借款人的信贷政策,搞清楚借款人的合理性和可信度。

  480.贷款数量和应收账款价值之间差额,必须反映所有适当的因素,包括清收成本、单个借款人抵押的应收账款池内的风险集中度、以及银行总贷款中潜在的集中性风险。

  481.对于抵押品用来作为风险缓释工具的特定贷款,银行必须建立连续的(或者是及时的或者是偶然的)监控过程。这个过程包括帐龄报告、贸易单据的控制、借款证、对押品经常审计、账户的确认、对付款账户收益的控制、稀释状况的分析(借款人给发行人的贷款)、特别是少量大规模的应收账款作为抵押品时对借款人和应收账款发行人常规的财务分析。银行全面的集中性限额的遵守情况应该被监控。此外,对是否遵守贷款合约、环境方面的限制及其他法律要求也应进行常规性检查。

  482.借款人抵押的应收账款应该分散化,不应与借款人相关性过强。两者相关性高,例如应收账款的发行人依赖于左右其生存的借款人或借款人和发行人都属于同一行业,在设定抵押品整体收益时,应该考虑两者伴生的风险。来自借款人分支机构(包括附属机构和雇员)的应收账款不能作为风险缓释工具。

  483.银行对经济困境情况下清收应收账款应该有成文的过程。即使是银行一般情况下对借款人进行清收,有关清收的各项必要措施必须完善。

  认定其他抵押品的要求

  484.监管当局可考虑认定其他实物抵押品的信用风险缓释作用。各国监管当局将决定根据本国法律哪种抵押品(如果有的话)要满足下列两个标准:

  ·存在可及时、经济、有效处置抵押品和流动性强的市场。

  ·存在已经建立起来的、公开可以得到的抵押品市场价格。监管当局将保证,在实现的抵押品没有明显偏离市场价格时银行可接受的抵押品数量。

  485.银行为了认定其他实物抵押品,在满足下列修改的条件下,还必须满足472段到473段的所有标准。

  ·首次债权:第89注脚中规定的对可允许的优先债权,属于单独例外的情况,只允许对抵押品的首次留置或收费。同样,对抵押品已实现的收益,银行必须有超过其他所有贷款方的优先权。

  ·贷款协议必须包括对抵押品的详细描述以及对重新估值方式和频率的详细规定。

  ·银行接受的实物押品的种类及相对贷款数量而言,有关每种抵押品适当数量这方面的政策和作法,必须在内部信贷政策和程序中清晰地记录,并且可以进行检查,审计人员可以审核。

  ·银行在交易结构方面的信贷政策,必须涉及相对贷款数量而言的适当水平的抵押品要求,无困难地清算抵押品的能力,客观地确定价格或市场价值的能力,评估价值的频率(包括专业人员的评估或估值),和抵押品价值的波动情况。定期重估过程必须特别注意“敏感方式”(“fashion-sensitive”)的抵押品,以保证估值按照抵押品方式、模型的时间、报废状况及抵押品实物的报废状况或恶化状况进行适当的向下调整。

  ·对存货(如原材料、在建工程、成品、交易商的汽车存货)及设备,定期评估的过程必须包括对抵押品实物的检查。

  10.认定租赁的要求

  486.除了将银行暴露于残值风险(参见487段)以外的租赁,其余的租赁按照和同种抵押品抵押的贷款一样的处理方式记录。必须满足对抵押品类别的最低要求(商用房地产/居民住房或其他抵押品)。此外,银行必须满足下列标准:

  ·对租赁人资产的位置、资产用途、资产年限及列入计划的报废状况进行健全的风险管理;

  ·在租赁人法律上对资产具有所有权并且作为所有者及时执行权利的能力方面,建立健全的法律框架;

  ·实物资产折旧率和租赁款摊还率之间的差异不必太大造成高估被租赁资产风险缓释作用。

  487.将银行暴露于残值风险下的租赁将按照下列方式处理。残值风险是由于设备的公平价值下降,低于租赁开始时对残值的估值造成的银行对潜在损失的暴露。

  ·折扣后的偿还租赁款其风险权重,适合于承租人的财务实力(违约概率)以及由监管当局确定的或银行自己估计的、适当的违约损失率。

  ·残值的风险权重是100%。

  11.股权暴露资本要求的计算

  (i)内部模型法下的市场法

  488.为了有资格采用内部模型法下的市场法,银行必须向监管当局证明,银行自始至终都能满足定量和定性的最低要求。不能证明自己能持续遵守最低要求的银行,必须制订尽快遵守最低要求的计划,获得监管当局的批准,并且及时实施该计划。在过渡时期,银行采用简单的风险权重法计算资本要求。

  489.委员会认识到,市场、度量方法、股权投资和管理作法上的差异,要求银行和监管当局按照客户要求制订操作程序。描述银行风险管理政策的形式、操作细节,及度量银行账户上的股权持有,不是委员会希望达到的目的。然而,一些最低要求应该是具体的。各国监管当局都将建立详细的检查程序,保证银行的风险度量体系和管理控制体系能够成为采用内部模型法的基础。

  (ii)资本要求和风险量化

  490.按照内部模型法计算最低资本要求采用下列最低量化标准。

  (a)资本要求等于银行股权受到假设瞬间冲击造成的潜在损失,相当于99%概率下单尾置信区间内,每季度收益和长期样本期计算的无风险率之间的差异。

  (b)估计的损失应该可靠,相对银行表示收益分布的数据,应该反映数据最长的样本期,而且数据在代表银行特殊持股风险轮廓方面有意义。采用的数据应该足以提供保守的、统计上可靠的、不单纯以主观判断为基础的、充分的损失估计。银行必须向监管当局证明,模型中使用的冲击,是长期市场周期或经济周期内对潜在损失的保守估计。使用不能反映现实长期经验数据(包括一段时间内相对于银行持股而言股票市值的严重下降)估计的模型会产生乐观的结果,除非在建模时有可信的数据进行适当调整。没有进行建模内部调整的情况,银行必须把对经验数据的分析和基于许多因素的调整结合起来,以便模型的结果是现实主义和保守主义的适当结合。在构建估计每季度潜在损失的在险价值(VaR)模型过程中,银行可以采用季度数据或使用由经验数据支持的、适当的分析方法,将短期数据转换成季度数据。必须使用建立起来的、文件规定好的过程和分析工具来进行调整。通常,调整必须采取保守的、一致的方式。而且,在数据有限的情况下,或技术局限使采用任何简单方法估计的值质量都不确定时,银行必须适当地增加保守调整的余地,以避免估值过于乐观。

  (c)在此,对特殊类别的VaR模型(如方差-协方差、历史模拟或蒙特卡罗模拟)不做规定。然而,采用的模型必须能充分计算所有体现在股权收益中的重要风险,包括一般的市场风险和银行股权组合的特殊风险。内部模型必须完全解释历史价格变化,捕捉潜在的集中性风险构成范围及变化,充分反映不利的市场环境。用来估计模型的数据代表的风险暴露数量,必须和银行股权暴露数量匹配,至少可以相互比较。

  (d)银行也可以采用建模技术(如历史情形分析),确定银行账户中对股权持有的最低资本要求。这种模型的采用建立在如下条件上,即银行向监管当局证明方法和结果,都可以上述(a)描述的损失百分比的形式量化。

  (e)银行必须采用适合于自己风险轮廓和股权组合复杂性的内部模型。实质性持有有价工具(例如股权衍生产品、可转换工具)的银行,必须采用能准确度量有价工具伴随的风险的内部模型,这些有价工具本质上是非线性的。

  (f)按照监管当局的监督检查,股权组合的相关性可以整合到银行内部风险度量中。采用明确规定的相关性(如使用方差/协方差VaR模型),必须完全记录下来形成文件,并且有经验分析来支持。隐含的相关性假设是否适用则由监管当局根据对模型文件记录和估计技术检查来评估。

  (g)单笔头寸与替代物、市场指数及风险要素的映射,应该是可信的、直觉的且在概念上合理的。映射技术和过程应该完全记录下来形成文件,用理论和经验证据证明它适合于特殊的持股。在估计持股收益波动性的过程中,专业人员的判断应与量化技术相结合,主观判断必须考虑其他技术不考虑的相关信息。

  (h)如果采用因素模型,根据银行持股的性质,单因素模型和多因素模型都可以采用。希望银行保证这些因素能够计量出股权组合中的内在风险。风险要素应该与银行持有重要股权头寸的市场特征(例如上市的、非上市的、市场资本化的行业、内部的子行业、操作特征)一致。银行考虑选择这些因素的同时,必须通过经验分析证明这些因素是否合适,包括分析这些因素弥补一般风险和特殊风险的能力。

  (i)对股权投资收益波动性的估计必须体现相关的、可得到的数据、信息和方法。银行可以独立采用检查过的内部数据或外部数据源的数据(包括汇集的数据)。样本中风险暴露的数目和用来量化风险的数据的时间,必须足以使银行对估计值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有信心。在估计收益波动性过程中,银行应该采取适当的措施来限制抽样偏差和被抽到数据的偏差。

  (j)严格且综合的压力测试必须发挥作用。希望银行将内部模型及估值的程序,包括波动性计算,放到假设情形或历史情景下来分析。假设情形或历史情形应反映了持有上市股票和未上市股票头寸在最差情况下的损失。压力测试最低限度,也应该用来提供关于超过了内部模型法下假设置信水平发生的“尾部”事件产生的影响。

  (iii)风险管理过程和控制

  491.用来管理银行账户股权投资的全面风险管理,与委员会和各国监管当局发布的、正在改进的合理做法的指导原则一致。为了计算资本,在内部模型的开发和使用方面,银行必须已经建立起政策、程序和控制方式,以保证模型及得出监管资本的建模过程的完整性。这些政策、程序和控制方式包括下列内容:

  (a)将内部模型全部整合进银行全面管理信息系统当中和对银行账户股权组合管理当中。内部模型应该完全整合进银行风险管理的基础设施中,包括在以下方面使用:1)建立投资目标收益率,并评估备选的投资;2)度量和评估股权组合的表现(包括风险调整后的表现);3)向股权持有分配经济资本,按照第二支柱要求评估全面的资本充足率。通过投资委员会备忘录,银行应该能证明内部模型的结果在投资管理过程中发挥必不可少的作用。

  (b)建立起来的管理体系、程序和控制功能,保证对内部建模过程的所有因素(包括修改模型的审批、模型参数的检查、模型结果的评审,如对风险计算的直接验证)进行定期和独立的评审。应该特别注意替代物、映射技术及其他关键的模型因素。评审应该评估模型参数和结果的准确性、完全性和适当性,并且强调发现的结果和限制已知的不足而产生的潜在错误,并且确定模型未知的缺点。这样的评审可以作为独立的风险控制部门或外部第三方进行内审或外审的一部分。

  (c)监控投资限额、股权投资的风险暴露的有效体系和程序。

  (d)负责模型设计和使用的部门,必须在功能上独立于负责管理单笔投资的部门。

  (e)负责建模过程的各方必须具备足够资格。管理层对建模的部门必须配置技术能力强的工作人员。

  (iv)验证和形成文件

  492.希望为计算监管资本而采用内部模型的银行,建立健全的系统来验证模型和模型参数的准确性、一致性。银行也必须记录内部模型和建模过程全部重要因素。建模过程本身和用来验证内部模型的体系,包括所有支持性文件、验证结果、内部评审和外部评审的结果,都要受到银行监管当局的监督和检查。

  验证

  493.银行必须具备健全的体系,验证内部模型和建模过程的准确性、一致性。银行必须向监管当局证明内部验证过程能使银行自始至终、有意义地评估内部模型和建模过程的表现。

  494.银行必须定期对实际收益表现(采用实际收益和未实现的收益、损失计算)和模型的估计情况进行比较,并且能证明这样的收益在组合和单笔持股预期的范围内。这样的比较必须使用尽可能长的历史数据。银行必须清晰地记录比较中采用的方法和数据。分析和记录应该至少每年更新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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