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BO是制度创新的有益探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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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3月04日 09:57 证券日报 | |||||||||
刘岩 MBO作为一种制度创新,对我国企业改革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不仅可以为解决国有企业所有者缺位问题,开辟新的国有资本的战略退出通道提供了一种很好的解决方案;同时也为集体和民营企业公司治理结构的制度创新提供了一种新的选择。
1、MBO对国有企业的产权改革有重要的实践意义。实施MBO后,从宏观的角度来看,社会资产总量并没有减少,反而盘活了原来的国有资产,甚至还能使国有资产发生增值。国家出售中小企业所有权所获得的资金可以投到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这正符合国家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国家将部分资产或股权出售给目前的经营管理者,开辟了另一条国有资本的退出通道,对国有企业的产权改革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2、MBO能够有效地促进国有企业的结构调整和业务的重新整合。我国入世之后,国有企业的结构调整和业务的战略性重组已是当务之急。MBO能够有力地推动社会产业结构的调整,同时也是企业结构调整的主要方法之一。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与广泛应用,社会分工越来越细,企业的经营更讲究全国甚至全球范围内的协同与合作,传统国有企业那种“大而全”、“小而全”的经营理念已经不适应全球竞争的需要。国有企业应该积极参与全球分工与协作,甩掉那些缺乏盈利能力或发展优势不足的子公司或分支机构,而MBO正可用于此类公司的业务分拆、资产剥离等。通过实施MBO可以帮助企业有效地调整资产结构,重新整合经营性业务,以便于集中资源深入拓展核心业务,构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3、MBO有利于降低企业的代理成本,提高企业运营效率。代理问题产生于现代企业制度中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经济学家詹森认为管理者持有公司股份越少,他在日常经营中的偷懒或不尽职尽责的动机就越强烈。通过MBO这一新的制度安排,可以使企业的管理者同时成为企业的所有者,集所有权和经营权于一体,从而进一步激发管理者的积极性和潜能,降低代理成本,管理者通过尽职工作使公司财富最大化,也使其自身利益最大化。同时企业管理者通过中介融资提供的财务杠杆,用较少的自由资金和大部分借贷资金买下企业产权,这种高负债的融资结构提高了企业的资产负债压力,从而进一步约束了管理者的经营行为。而且MBO的高负债也引入了提供融资支持的相应金融机构的外部监督,使监督更为有效。 4、MBO有利于培养和造就一支专业化、高素质的企业家队伍。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需要大批充满活力、富有想象力和创造精神的企业家群体,企业家作为对企业未来不确定因素的决策者,他的才能优劣以及能否充分发挥是企业能否发展的前提,企业家才能是一种自信、冒险、竞争意志力、敬业精神、创新精神及对潜在机会的敏感和直觉等诸多素质的合成。 对于我国的集体企业和民营企业而言,管理者收购的意义主要在于可以解决从不规范的集体企业和家族式企业向现代企业过渡、解决二次创业的问题。 根据有关统计,目前我国境内上市公司管理层持股比例不足万分之三,与美国上市公司CEO平均持股2.7%相比,相差悬殊。另外一组数字是:目前仅以上市公司股权形式存在的国有净资产就以万亿计,如果将其中的10%转让给管理层,就会有上千亿元,即便1%也有上百亿元,具有充足的业务量和发展空间,这还不算国内众多的非上市国有企业,而且MBO是一个持续不断的过程。 同时,尽管由于国家法律法规的制定相对于MBO的实践运作有一定的滞后,仍存在监管不到位等原因,使得MBO在我国的具体实践中暴露出定价偏低、融资不规范、暗箱操作、信息披露不全等不少问题。 但是,从二十多年改革实践来看,我国政策和法律法规总是沿着“放开一规范一再放开”的循环路线不断地进步,因此笔者相信,国家将会逐步出台MBO的相应法律法规来规范MBO,使之能健康地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