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增值税发票1.54亿元 两主犯在京被执行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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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3月02日 16:24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北京三月二日电(高志海 于晶波)非法为二十二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二百余家单位虚开税款人民币一点五亿余元的广东省无业人员廖少辉、廖少武兄弟,今日被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执行死刑。 经法院审理查明,二000年十一月至二00一年三月间,廖少辉、廖少武等人利用假身份证及虚假验资报告等材料,伙同他人非法为北京、上海、广东、福建、河北、黑龙江、山
北京二中院经审理认为,廖少辉、廖少武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致使国家税款严重流失,其行为危害了国家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及税收征管制度,均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依法应予惩处。廖少辉、廖少武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应当按照其所组织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据此于去年一月判处两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