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人寿首推“附加传染疾病保险”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3月01日 11:04 证券日报 | |||||||||
近日,新华人寿保险顺应市场需求,在周密的市场调查及认真研究的基础上率先推出“附加传染疾病保险”,该产品在2月底面世销售。 该新品可附加于新华人寿保险公司认可的含重大疾病定额给付责任的保险产品。相当于在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保障种类中又增加了七种传染性疾病保障,而同时,保险费率比较低廉,为重大疾病保险金额的千分之二,若保额为10万元,保费仅200元。
“附加传染疾病保险”含盖以下七中疾病:鼠疫、狂犬病、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流行性乙脑炎、炭疽、钩端螺旋体病、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此七种疾病是被《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止法》收录的甲、乙类传染性疾病。 新华人寿推出“附加传染疾病保险”的意义在于它的“服务”性上,以拓展产品的保障范围服务来增加主险产品的附加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