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秦炜
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鼓励合规资金入市。指出“支持保险资金以多种方式直接投资资本市场,逐步提高社会保障基金、企业补充养老基金、商业保险资金等投入资本市场的资金比例。”
《意见》所指“企业补充养老基金”即“企业年金”,是企业和员工自愿增加积累的一种补充养老基金,对于完善我国企业养老保障体系具有重要的意义。
此次《意见》积极推动企业年金稳妥进入资本市场,可以说是大力发展企业年金,进而推动整个资本市场稳定发展的大好契机。自本周起,本报开辟“企业年金面面观”栏目,从企业年金管理模式、企业年金与资本市场、企业年金与现代企业制度等不同角度介绍企业年金,并希望值此让企业、金融机构、学者、政府有关决策部门作广泛交流,以推动我国发展企业年金关联政策的尽快出台。
李先生原来是一家国有企业的技术人员,由于企业效益不好,他于2003年初跳槽到一家民营企业担任技术主管。他每月从公司领取的薪水有3000多元,但需要扣除200多元用于缴纳基本养老、医疗等费用。另外,他所在的公司还向保险公司购买了一份团体补充养老保险,其中每月需由个人支付300多元的保险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补充养老保险合同的规定,李先生将在退休后向政府领取一份基本退休金,并同时从保险公司获得一份额外的退休金。
李先生用自己的工资缴纳的基本养老、医疗费用就是国际上普遍实行的社会保险制度或社会保障制度的一种具体形式,而以在职期间的工资收入所购买的补充养老保险,就是通常所说的企业年金的一种运作方式。
近年来,随着我国企业制度的不断改革和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企业职工的退休养老、医疗、子女教育、失业救济、工伤补偿等瓶颈问题日益突出,直接影响到社会经济的发展与稳定。在这种背景下,如何筹集社会保障资金,将传统体制下以企业为主导的退休养老福利制度改造为社会化管理的运作模式,就成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与改革的一个焦点问题。为此,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进行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与探索,初步建立了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为第一支柱、以补充养老保险、教育储蓄等为第二支柱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近几年,为了解决下岗、失业职工的生活问题,又相继推出了职工最低保障、失业救济等措施。2002年又将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正式定名为企业年金并在企业年金的管理模式、投资渠道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新的尝试。据初步统计,目前我国参与企业年金的职工人数已突破600万人,企业年金的筹资规模也已超过千亿元,呈现出快速发展的势头。
由于我国的企业年金从补充养老保险演化而来,发展的时间较短,许多人对其还比较陌生。实际上,欧美许多国家实行企业年金的历史已长达近百年,各类企业年金花样繁多,管理运作模式也各有特色。其中,以养老金或退休金为内容而设立的企业年金占有主导地位。所以这些国家往往将企业年金与养老金或退休金视为同一个概念。
从理论上来说,企业年金不仅仅用于筹集养老金或退休金,也可以用于筹集和管理教育基金、医疗基金或其他基金,只不过用于筹集养老金或退休金的做法更加普遍而已。因此,企业年金和养老金或退休金并不是完全等同的两个概念。在我国,对企业年金的内涵并没有作出统一的界定,目前将企业年金直接定位于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既与欧美国家的理解不同,在理论上也存在着一定的缺陷。
实际上,我国目前实行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其他社会保险也属于企业年金的范畴,由政府部门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也是一种年金,只不过这种年金具有强制性,而补充养老保险(即狭义的企业年金)和其他形式的商业保险具有自愿性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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