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树清要求:有效控制短期资本流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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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2月27日 10:48 证券日报 | |||||||||
○禁止无真实贸易背景和直接投资背景的资本,未经许可的证券投资资金流入○对所有合规入境的资金,在结汇环节都要加强真实需要的审核,从严控制外汇资金与人民币之间的交易活动 ○有选择地拓宽资本流出渠道○将进一步放宽购汇限制○尝试建立外汇市场做市商制度
本报讯(记者潘峰家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郭树清近日在全国外汇管理工作会议上发表讲话时指出,今年对所有资本流入都要加强监测,有效控制短期资本流入流出,加强对短期资金流入和结汇的管理。同时,外管局将以促进国际收支平衡为目标,进一步便利对外贸易和投资活动,稳步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 郭树清指出,对没有实际贸易和直接投资背景的资本,未经许可的证券投资资金,要禁止其流入。对所有合规入境的资金,在结汇环节都要加强真实需要的审核,从严控制外汇资金与人民币之间的交易活动。 郭树清还表示,要加强经常项目与资本项目外汇管理工作的协调,健全资本项目数据统计监测体系,尽快建立对贸易融资和非居民存款项目的监测。统一中外资银行的外债管理办法,对境内外资金融机构举借外债实行总量控制,严格控制短期外债特别是贸易融资规模的增长,研究适当控制外汇贷款过快增长的可行措施。研究在不影响正常贸易和投资情况下,对出口和外商直接投资收汇及结汇加强真实性审核的有效政策。 郭树清同时强调,要在全面总结去年专项大检查的基础上,适时开展外资银行、保险公司和证券公司外汇业务的专项检查。努力摸清非正常资金流动的目的、规模、环节和渠道,有针对性地加以管理和调控,重点查处无实际贸易和投资背景的短期资本套利行为。 在谈到规范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制度(QFII)的外汇管理操作时,郭树清表示,到去年底,外管局会同证监会共批准境内11家商业银行为托管人,批准10家境外机构投资额度共17亿美元,到今年1月13日累计汇入金额12.28亿美元。 在加强对资本流入监测的同时,外管局今年将有选择地拓宽资本流出渠道。主要包括:加强对境外投资管理政策的协调,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开展跨国经营,重点支持企业在海外发展加工装配、承包工程、开发战略资源;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研究推出引入境外机构在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适当允许移民和继承财产的个人合法资产对外转移,境内合格机构对外证券投资等措施。 郭树清同时表示,要加快基础制度建设,落实反洗钱的各项制度、措施。将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逐步纳入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体系。 郭树清指出,理顺外汇供求关系,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也将是外管局今年的重要工作。将进一步放宽购汇限制,满足个人、企业、事业单位以及银行等金融机构一切正常的合理的用汇需求。扩大银行结售汇周转头寸浮动区间,适当增加银行制定挂牌价格的权限。规范远期结售汇业务,开展掉期等金融产品的研究和设计,探索境内外币套期保值衍生工具的推出时机和方式。尝试建立外汇市场做市商制度。继续进行国内发行外币债券试点,增加金融机构和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发行外汇债券的规模和数量。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使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保持基本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