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企应适时做好出口退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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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2月27日 10:43 民营经济报 | |||||||||
目前政府有关部门正制定一系列加大力度扶持民企出口的方案,据悉,今后外地产品凡从广东出口的,出口退税都可在本地兑现。 自广东省出台《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以来,极大促进了民营企业的出口。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和去年的报告还有一个不同之处,提出推进外贸主体多元化,鼓励符合条件的中小型企业扩大出口。
广东省财政厅厅长刘昆在省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上透露,目前财政厅正在制定一系列对民营企业加大力度扶持的方案,今后对外地生产产品,凡从广东出口的,出口退税都可在本地兑现。针对民营企业关心的新出口退税政策实施后,地方财政承担的25%退税问题,刘昆还透露,目前财政厅与省外经贸厅已达成共识:广东13个市出口超过部分将实行“以奖代补”政策,即对出口额大的地方,省财政将专门安排一部分资金进行奖励,以弥补出口额大的地方财政所产生的退税压力,保证对企业的出口退税。 那么,什么是出口退税?出口退税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对已报送离境的出口货物,由税务机关将其在出口前的生产和流通的各环节已经缴纳的国内增值税或消费税等间接税税款退还给出口企业的一项税收制度。出口退税是一种国际惯例,是国际产品公平竞争的基础。 我国于1985年始确立了现行的出口退税制度,使出口货物以不含税价格进入国际市场,不仅增强了出口货物的竞争能力,调动了出口企业的积极性,也大大促进了我国外贸经济的发展。 1994年1月1日起,随着国家税制的改革,我国改革了已有的退还产品税、增值税、消费税的出口退税管理办法,建立了以新的增值税、消费税制度为基础的出口货物退(免)税制度。因而可以说,出口退税政策的实行对财政收入的影响是积极的。 针对很多民营企业家及其财务人员对出口退税不熟悉的情况,本文拟专门针对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出口如何办理出口退税,会计上如何核算等问题作出全面介绍。1.“免、抵、退”税申报(一)申报程序 生产企业在货物出口并按会计制度的规定在财务上做销售后,先向主管征税机关的征税部门或岗位(以下简称征税部门)办理增值税纳税和免、抵税申报,并向主管征税机关的退税部门或岗位(以下简称退税部门)办理退税申报。退税申报期为每月1~15日(逢节假日顺延)。(二)申报资料 1.向征税机关的征税部门或岗位办理增值税纳税及免、抵、退税申报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其规定的附表; (2)退税部门确认的上期《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 (3)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2.向征税机关的退税部门或岗位办理“免、抵、退”税申报时,应提供相当的凭证资料。2.免、抵、退税的会计核算 出口企业应免抵税额、应退税额的核算有两种处理方法。一种是在取得主管国税机关出具的《生产企业出口贷物免抵退税审批通知单》后,根据《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审批通知单》上的批准数作会计处理;另一种是在办理退税申报时,根据《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上申报数作会计处理。以下就两种方法分别进行介绍。 第一种方法,即按批准的应免抵税额、应退税额进行会计处理。 企业在进行出口货物退税申报时,不作账务处理。在收到主管国税机关出具的《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审批通知单》后,根据批准的应退、应免抵税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收补贴款-增值税(批准的应退税额)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增值税,即批准应免抵税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第二种方法,即按当期《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上申报数分别以下三种情况进行会计处理。(1)申报的应退税额=0,申报的应免抵税额>0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即申报的应免抵税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2)申报的应退税额>0,且免抵税额>0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收补贴款-增值税(申报的应退税额)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即申报的应免抵税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3)申报的应退税额>0,申报的免抵税额=0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收补贴款-增值税(申报的应退税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企业在收到出口退税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贷:应收补贴款-增值税。 (凌辉贤)(实习生 观宇/编制)(来源:金羊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