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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城地产商可以长出一口气了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2月27日 09:41 经济参考报

  北京市4号令出台之前已立项的土地协议出让仍然有效本报讯2002年7月1日至2004年1月9日之间,北京市已批准立项的4000公顷、相应规划建筑面积8800万平方米的协议出让用地,可以按照协议出让的规定继续办理有关手续,并可以进行自由转让。这是记者从北京市国土房管局2月26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的。据该局新闻发言人程建华介绍,这些土地基本可以满足北京市住宅市场5年的需要,挂拍土地量近几年不会有很大的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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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1月31日,北京市政府发布了《市国土房管局等部门关于停止经营性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补充规定的通知》(又称北京4号令),在2002年《北京市关于停止经营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有关规定的通知》(又称北京33号文件)的基础上又进一步压缩了经营性用地的协议出让范围,堵住了绿化隔离带、小城镇建设、开发带危改项目、一般高科技项目用地四个协议用地的口子,使北京市长期以来土地交易主要采用协议方式的做法真正成为历史,土地市场更为公开透明。

  然而,在33号文件执行期间,即2002年6月至2004年1月一年半的时间里,北京市通过四个口子协议转让土地就达4000公顷,相应规划建筑面积约为8800万平方米。因此4号令一出台,这批土地究竟如何处理成为业界关注的焦点,并引起了很多争论。据程建华介绍,为了保证政策的延续性,为北京市建立和完善土地储备制度预留时间,北京国土房管局规定,凡是2004年1月9日之前取得立项批复和规划批准文件的项目,以及取得其中一个文件的项目,经有关部门审查,可以继续办理有关手续,手续完结后也可以自由转让。这使北京一大批房地产商终于放下了悬在心中的大石。

  程建华介绍说,北京每年房地产住宅竣工面积在2000多万平方米左右,2003年是2300万平方米,其中商品房不到2000万平方米,按照这样的建设速度,现在协议出让的8800万平方米基本上能够满足5年内北京对住宅的需求。因此,虽然北京市基本上停止了协议出让,但并不是说所有的土地都涌向了土地交易市场,真正的挂牌交易量仍将保持目前只占土地总交易量8%左右(去年为269万平方米)的水平。而北京市也将利用这段时间,完善土地市场,建立交易规则,使开发企业熟悉新的交易方式,各职能部门也要协调相关工作,调整职能分工,完善和熟悉工作流程。作者:王晓华作者单位:经济参考报文章来源:经济参考报发布日期:2004-2-27星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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