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房起步能否弥补中国住房市场化改革缺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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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2月27日 09:14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记者 阮煜琳 家住北京丰台区洋桥西里的七十一岁老人张诚是一名伤残军人,一九五O年抗美援朝战争中失去了双脚,作为优抚对象,日前分到了北京广渠门北里廉租房的一套四十七平方米的残疾人专用居室,月租金每平方米只有二点四元人民币。分到这套住房之前,张诚老人一家四口住在面积仅三十七平方米的住宅中。
像张诚老人这样享受着北京市廉租住房政策的家庭,现在北京市已有一万多户。近两年来,北京市投入二点九亿元人民币用于廉租房的建设和管理,并已初步形成了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体制。与此同时,上海、天津、广州、南京、沈阳、重庆、呼和浩特等地也在推行廉租住房政策,以解决当地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 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司长谢家瑾日前表示,目前以市场配置资源为主的住房新体制已经基本建立。但与住房市场化改革相适应的住房保障制度建设进展缓慢。中国正处于工业化加速时期,城市化进程加快,住房保障需求大,住房保障制度必须做到广覆盖、低水平,坚持基本保障的原则。 但目前中国廉租住房制度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资金渠道不稳定,保障方式不完善,覆盖范围较小,现行政策还不能完全适应实践发展的要求。谢家瑾说,特别是部分城市还没有把解决最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纳入政府职能。个别城市甚至把建一批廉租住房仅仅看作短期的“形象工程”。 有关人士建议,城市对廉租住房资金的需求每年应有一个合理的计划,财政资金、公积金增值和其他资金按比例分担,确定一个稳定的筹资机制。同时,要明确管理体制,确定管理职能,保障廉租住房工作的顺利推进。 世界各国的经验教训表明,城镇住宅问题既是经济问题也是社会问题。特别在城镇化加速发展时期,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是一个严峻的社会问题,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郑成功认为,“居者有其屋”目标的实现是一个相当长的过程。检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开始的强调目标单一的市场化的住房体制改革,回顾一下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有很多问题。廉租房制度对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有重要促进作用,是社会救助制度的一个完善。同时,也是住房体制改革的补充和修订。 业内人士提出,住房新制度的建立,应当包含住房供应和住房保障两个体系。根据国家的要求,房改要坚持市场化方向、优化市场的资源配置,同时,政府要给购房困难的职工提供一定的住房保障。对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问题的中低收入人群,运用住房保障的方式帮助他们满足基本的住房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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