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犬病等传染病保险公司首次不再"免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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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2月27日 06:15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过去,像狂犬病、流行性脑膜炎、炭疽等传染病都明确写在保险合同的免责条款里,近日,新华人寿保险公司敢于吃螃蟹,率先面向全国推出附加传染病疾病保险,对包括非典在内的7种传染病不再免责。 所保的这7种传染病是指鼠疫、狂犬病、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流行性乙型脑炎、炭疽、钩端螺旋体病和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均为我国传染病防治法中收录的甲、乙类传染性疾病。
据了解到,这种附加传染病疾病保险年费率为重大疾病保险金额的2‰,若主险保额为10万元,附加本险年交保费仅200元。(据新华社)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