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责任追究力度将加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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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2月26日 10:29 经济参考报 | |||||||||
本报讯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汪纪戎25日在通报2003年“清理整顿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行动”中查处的环境违法案件落实情况时表示,环保总局将加大对贯彻执行国家环保法律、法规不力,检查督促不实的政府及有关部门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力度。 汪纪戎说,目前,环保总局正在协调有关部门出台《环境保护行政责任追究办法》,使责任追究有法可依。对于检查发现的严重环境违法企业,应取缔、关闭或停产的,一律提
作 者:毛欢喜作者单位:经济参考报文章来源:经济参考报发布日期:2004-2-26星 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