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桦厦收购宝钢子公司生产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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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2月26日 03:35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中央国企转让产权能否向民企敞开大门?宝钢集团迈出了可喜的一步———上海桦厦收购宝钢子公司生产线 本报记者 华强 刘晓晖 日前,民营股份制企业上海桦厦实业公司以数千万元收购宝钢集团浦钢公司的三钢薄
据了解,上海桦厦实业有限公司是一家长期从事钛合金板材等经营业务的民营企业,从去年起,与宝钢旗下的三钢薄板冷轧公司开展合作。公司董事长林健表示,这一项目能利用宝钢特殊板材生产线的设备和技术人才,在奉贤建不锈钢冷轧薄板和钛板的生产线。据了解,桦厦钛业生产线建成之后,能形成1万吨钛及钛合金板、5000吨钨、钼及其他稀有金属板材和15万吨特种钢板生产能力,预计实现年销售收入可达30亿元。 宝钢集团有关人士指出,由于宝钢集团已明确在不久的将来,全面实现集团资产的一体化运作,这势必带来相关的资产重组。而上海桦厦实业公司以数千万元收购宝钢集团浦钢公司的三钢薄板冷轧生产线,就是其中的一个具体的重组行为。他还表示,按照宝钢集团资产一体化运作的思路,今后凡是不能做强的非核心业务子公司的资产都将转让出去,都将面临重组的问题。至于参与重组的对象,宝钢集团不排斥任何可能,转让给民营企业也是一个思路。 对于民企参与中央企业资产重组,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关专家认为,这首先是一种产权交易行为。根据国资委和财政部颁发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进行,不受地区、行业、出资或者隶属关系的限制,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可以采取拍卖、招投标、协议转让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所出资企业对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应履行研究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行为是否有利于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促进企业的持续发展,维护社会的稳定的职责。上海桦厦实业公司收购宝钢集团浦钢公司的三钢薄板冷轧生产线的行为,符合了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相关规定,通过产权转让提升了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特别是妥善安置职工,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在今后的国有企业产权转让过程中值得提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