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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市公司强制政策面世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2月25日 15:44 金羊网-羊城晚报

  本报讯今后,除有省级政府特例批准允许不挂牌,所有在主板市场退市的公司必须于15个工作日内确定代办机构,未确定代办机构的,由证券交易所指定临时代办机构;临时代办机构应自被指定之日起45个工作日,开始为退市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份的转让提供代办服务。这是中国证监会日前下发的《关于做好股份有限公司终止上市后续工作的指导意见》作出的强制性规定。

  此外,这份意见主要还包括以下三方面的规定:公司终止上市后,其所发行的全部股份继续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托管,公司所发行的股份仍可以依法转让;退市公司进行资产重组,不应有侵犯股东、债权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资产重组方案涉及股东权益调整的,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股份有限公司终止上市后重新符合上市条件并具有持续经营能力的,可以直接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其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票再次上市的申请。

  (韩平)(实习生 观宇/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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