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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家药企上广告违法“黑名单”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2月25日 14:35 北京现代商报

  商报讯(记者徐慧)昨天,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2003年查处违法发布药品广告次数累计在30次以上的23家企业予以曝光,其中,西安绿谷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双灵固本散(原名:中华灵芝宝)以违法发布158次成为“第一名”。

  据介绍,这23家违法发布广告的医药企业中,不乏一些知名企业的知名产品。如武汉健民旗下的随州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张大宁牌“回春如意胶囊”违法发布74次、天津中新药
业旗下的达仁堂制药厂的达仁堂牌痔血丸等三个产品共违法发布66次、吉林国药制药有限公司的“骨质增长片”违法发布24次。

  统计,2003年,全国共撤销药品广告批准文号21个,各地发布《违法药品广告公告》通报批评违法药品广告6174个,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6195个。企业在药品广告发布中的违法事实主要有:未经审批擅自发布,处方药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篡改审批内容进行虚假宣传,伪造、冒用药品广告批准文号虚假发布,使用过期药品广告批准文号发布广告,禁止发布广告的药品擅自发布广告等。

  为此,药监局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药监部门将这些企业列为2004年药品监督管理的重点监督检查对象。通知要求,对篡改审批内容进行虚假宣传的药品广告,药品广告审批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撤销该品种的药品广告批准文号,并一年内不受理该品种的广告审批申请。将曝光的23家企业列为2004年药品监督管理的重点监督检查对象,并结合运用监管手段建立药品市场信用体系工作,对其药品生产、经营、广告发布等行为进行重点监控。J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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