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汽车行业单独立政策、单独管理,是否有必要?
本报记者 谢光飞
从去年至今汽车业有两大事件最受人关注:一个是市场超高速增长下的降价风潮;另一个是由新汽车产业政策《征求意见稿》引起的批评性议论。吵嚷着年前出台的新汽车产业
政策到现在也没有面世,很多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业外资本因此松了一口气,并不像有的媒体所说的对之“众首盼望”,但最近又有说法:“今年是老汽车产业政策出台的第10个年头,新的也该出来了吧”。中国汽车工业正当转折关头,回顾梳理一下人们对汽车产业政策的种种思考,正当其时。
1、能否治理散乱?
1994年颁布的《汽车工业产业发展政策》最大着力点之一就是解决散、乱、差问题,但今天我们看到的是怎样一副现实图景?
据统计,去年我国共有123家整车生产厂,遍布全国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在这120多家整车生产企业中,产量超过50万辆的只有2家,超过10万辆的只有8家,产量不足1万辆的有95家,产量1000辆以下的有70家。而在整车厂之外,又还有500多家照样有产品资格的改装企业。在以上600多家汽车企业中,有200家左右多年来产量很少甚至是“零产量”。
600家企业已变成“壳资源”,但还是汽车《目录》上的“合法”企业,一个也没少,甚至靠卖《目录》更赚钱。而另一方面出现了变局——不仅一汽恢复了红旗,又合资了丰田,还上了马自达,上汽又加了上海通用,东风多了风神、悦达和柳汽风行,长安增加了福特,还出了南京菲亚特、北京现代、华晨的中华和宝马、安徽奇瑞、东南菱帅、浙江吉利等一批新的轿车企业;郑州日产的帕拉丁、金通开拓者、长丰的猎豹、江淮瑞风、江铃陆风等“比轿车还轿车”的SUV、MPV,再加上哈飞、昌河、长城、中兴等数不清的“准轿车”。
由此可见,轿车集中度比过去是不是更散了?上海大众的市场份额由5年前的50%降到22%,虽然这样有悖汽车产业政策“集中”的指导思想,但这是市场竞争的结果,老百姓得到了实惠。
这说明恰恰要是早点放开,也许市场早就用它看不见的手定出企业的生死了。然而在新汽车产业政策《征求意见稿》实际上原稿内容并未公布中还在强化由行政部门出面定“生死”,用原则性的语言鼓励兼并重组,用设立投资下限的方法提高市场准入门槛。对于如何整治“散乱差”和地方保护主义,依然缺乏“法宝”。
其实,这个“法宝”就在自己手里,那就是鼓励竞争、鼓励多种经济成分进入汽车行业,对大型国有汽车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
2、能否减少行政审批?
国家有关部门负责人不久前说,新的汽车产业政策取向之一就是大幅度减少行政审批。但按征求意见的说法,给人感觉是对汽车企业及产品的行政审批制度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新政策征求意见稿规定,组建新整车厂,跨类生产必须审批,并伴有严格的准入条件,直接投资额至少15亿、连续3年税后利润达到5亿以上、企业资产负债率低于50%等足以让投资者(非政府)望而生畏。仅“对企业新产品技术来源进行相应审查”和“依赖散件组装方式生产汽车受到限制”两条,就足以“难为”不少欲进入汽车行业的民营资本或上市资本,甚至很多已经进入汽车行业的企业。
目前让企业叫苦连天的多重认证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本来汽车产品《公告》认证和国家环保总局的环保认证基本是重复的,再加上去年实施的汽车产品强制性认证“3C”,企业就被加上了三重认证,还不算地方上的认证。许多认证几乎都由一个检测机构检测,都要收钱,只不过进了不同的钱袋子。
对于企业意见很大的多头管理,产业政策《征求意见稿》只能说到:“制定道路车辆产品管理法规。政府职能部门依法对车辆设计、认证、制造、注册、检验、缺陷管理、维修保养、报废回收等环节进行管理”等,并没有解决对机动车准入的管理职能交叉的问题,“健全汽车产业的法制化管理体系”成了一句空话。就是最重要的合资股比中方不能低于50%,中外企业合资法一句话就能管住了。
3、能否抑制盲目投资?
产业政策要重点解决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问题。但对于汽车行业是否存在投资过热,应该考虑市场需求和产品结构,而不能简单地下结论。
比如轿车的投资热,很大程度是外资的投资热。这有什么不好?外资投资占到了轿车投资总额的80%,而其中的50%又都集中在“三大”。外资的投资行为主要是根据他们对中国市场的分析做出的,应该不是头脑发热。20年前,我们搞三大轿车基地,一上来规划就要做30万辆,当时的外资都不同意搞,结果大众在上海的第一个项目桑塔纳一期只有5万辆。现在中国市场起来了,人家胆子放大了,一搞就是30万辆、50万辆。这反映了市场的强烈需求。
民营企业、业外资本同样看好这一块市场,只要筹资合法,不是政府投的,为什么要去限制?中国市场庞大而复杂,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不同人群之间的需求都有极大的差别,有的产品找准了自己的客户群,把握住了特有的卖点,供不应求,甚至加价销售,有的却卖不动,库存积压严重,这种结构性过剩完全可以通过市场来调节,再说,市场经济本来就是过剩经济,不必杞人忧天。
回想一下当年家电行业的“乱”,和现在的汽车行业相比,简直是“天下大乱”。岂止是各省、市,差不多是各地、县都有自己的家电项目。当时很多官员想了不少“收”的办法,但最后还是市场的手最管用,让那些该死的死了,剩下的,是最强的。
过去也想通过审批治项目之“乱”,但只要是市场需求强劲就大部分管不住,而且公关之后,也总能撕开一道口子。
4、能否促进自主开发?
针对近一两年来进口散件组装风潮的涌起,新政策(草案)限定:进口散件装车构成整车特征要按整车纳税并定下了目标:到2010年国内汽车企业拥有自主产权的产品要达到其销售总量的50%。
但2005年关税将降到25%,零部件和整车的税率相差不大,新规定对散件组装的企业影响并不大。况且1994年的产业政策曾十分明确地提出企业应该在开发上投入多少,尚收不到实效,更不要说现在只是从宏观上表明了政府的态度,对企业弃CKD而奔自主开发能起到作用吗?
虽然2010年自主开发产品要达到50%的目标很宏伟,但一些主要合资企业的产品计划已经做到2007年之后,这意味着自主产权产品占一席之地还需好几年时间,更何况半壁江山?
而且政策所针对的主体不清、存在歧义——“我国汽车工业”指的是什么?“国内汽车企业”又是指什么?“自主知识产权”是人们通常理解的“中方自主”,还是在股比对等的情况下,合资企业开发出的“共主”知识产权?
另外,是关起门在家里自己研究,还是委托专家开发再将产权买过来或者到国外直接去买才叫自主知识产权?美国很多车厂通常是到意大利某家专业公司去设计车型,当产品出来后,本着谁出钱谁拥有的原则,车型的知识产权最后都归美国厂家。这是国际上的一个主流方向。所以,合资的外方并不觉得有必要在每一家合资厂都设一个开发机构,倒是希望合资的中方将其已成功开发的车型照搬过去用。
5、能否净化消费环境?
消除对汽车消费的不合理限制,加强汽车使用、服务的配套设施建设和管理,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汽车。这是新政策提出的原则目标。
但解决乱收费、乱罚款,地方保护,吃“唐僧肉”的现象,还得依靠地方政府及其工商、质检、公安、税务等执法部门,汽车产业政策说了也不算。而且,汽车燃油税费改革不实行,很多关系到地方利益的问题都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如果像汽车三包、召回制度这样一些消费者盼望已久的关键政策不出台,光靠汽车产业政策的两、三句话,消费环境的改善从何谈起?
而从新政策草案内容可以看出,它主要是促使中国成为汽车工业的生产、研发和出口基地,却极少涉及消费,与其说是汽车“产业”政策,不如说是汽车“工业”政策,其出发点和目标都是汽车工业本身,对市场经济的核心、汽车工业发展的原动力——消费者似乎不甚关心。如果汽车产业政策不能站在消费者的立场上看问题,市场的健康繁荣和汽车工业的持续发展是否值得期待?
6、能否推动协调发展?
不仅消费者被排除在外,与汽车这一“改变了世界面貌”的产品密切相关的其他重要问题,如环境、交通、能源等,似乎也与新产业政策无关,主要有“促进汽车产业与关联产业及社会环境协调发展”一句话。
产业政策对到2010年中国市场汽车销量达到1000万辆时会出现哪些相关问题有没有科学的研究报告?更重要的是,我国如何认识和运用国际汽车工业的产业集群化发展规律?在正需要宏观调控发挥作用的地方,即规划和促进中国汽车产业集群化的发展方式和区域——通过汽车企业的地域集中,提高聚集效应,政策体现得不够。
7、能否优化营销渠道?
新政策草案中要求,进口车和国产车选择不同的经销渠道即不能在一个销售店同时销售,“汽车生产企业必须以品牌销售的形式进行汽车产品的销售”。这将大大增加外商在国内独资建立营销网络的难度和风险,同时也阻滞了国内经销商投资建4S店的势头。
这些规定虽出于保护国内汽车企业的好心,但却有悖市场规律,与国际上的做法背道而驰,特别是在2003年欧盟已经明文废除独家专卖的经销做法,为汽车销售的大流通打开方便之门,同时规定将汽车销售与售后服务分离,目的就是为了打破垄断,鼓励竞争,维护消费者权益。在美国更是从未有过强制性建4S店的规定。
从现实情况看,企图分割和垄断市场的政策最终会失败。从去年末到今年初,一些合资企业纷纷打起了擦边球,欲突破有关限制规定,如“甲壳虫”并入上海大众专卖店销售就是一例。据了解,北京已建有20个汽车销售市场,而且越建越大。市场调查也显示,消费者还是习惯和喜欢到诸如亚运村汽车交易市场之类的大卖场或多品牌销售店去购车。而且4S店由于投资巨大(高达一、两千万元,再加上数以百万元公关费用,还要交整车供应商上千万元的保证金),势必加重消费者的负担。
8、能否成就汽车生产大国?
最后,新政策为我们制定的目标是,到2010年国内汽车企业自主开发产品要达到50%、销售额的40%实现出口、大型汽车企业集团跨入世界500强之列,成为汽车生产、研发和出口大国。应该说,我们的胃口是很大的,但能否消化得了呢?
当我们只能生产零部件时,我们不满——中国人有志气、有能力,一定要自主开发出整车来;当我们主要做组装业务时,我们不满——中国成了外国汽车的加工厂了,一定要发挥自己劳动密集型的零部件工业优势;当我们组装和零部件业务都自己做时,我们不满——核心技术的大钱让外国人赚了,要发展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后来我们发现,在国际汽车市场上,50%至60%的利润是在服务领域中产生的,这一块也要把握住。
政策只有顺应了市场规律、实事求是,才能起到宏观调控的作用,否则只能是一厢情愿、浪费资源。
有人调侃说,1994年的汽车产业政策是“鼓励的废了,限制的活了,具体的丢了,总体上歪了”。简直是费力不讨好。现在国务院已经撤消了几乎所有的产业部,市场经济的框架基本建立,各项法律逐渐完善。汽车行业是典型的竞争性行业,再给汽车单独立政策、单独管理,是否有必要?特别是在每年50%以上的增长率、“无形之手”正活跃调控的市场形势下,汽车行业出台“新政”是否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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