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0万股权案能否追回将直接影响到各方的利益
6000万股权的巨大利益将牵扯到数家,包括民生银行、东方集团、招商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珠江公司以及前进公司1059名农工党成员股东。
换句话说,此案的最终结果将直接关系到民生银行能否收回几年前贷款给深圳前进
开发公司的贷款,关系到东方集团到底是不是民生银行的第二大股东,关系到从最初拍卖所得的6000万股增值而来的近6亿元股权利益(现民生银行即将在香港上市,股权还将升值)的最终归属。
焦虑的民生银行
对于6000万股权拍卖问题,民生银行的解释是在清收资产之前,民生银行不少股东都向民生银行贷过款,其中有相当部分逾期未能偿还。然而,急需上市的民生银行是不允许有诸多不良资产存在的。于是,就在民生银行筹备上市方案出台的那一刹那,承销商、律师、会计师同声建议清理资产,民生银行董事会立即开始采取行动。
据了解,早前民生银行就曾经作出规定:“股东贷款余额不能超过股东投资额的40%。”但是,由于《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等相关的法规都没有这方面的限定。民生银行的这个规定在实际操作中很快被实际取消。民生银行的资产清收从1999年进入高潮。据统计,共有19位股东在清收中被请出了民生银行股东会,还有几位股东因为借钱不还而被民生银行告上了法庭。
其中,就包括前进公司。该公司因所涉债务问题,被拍卖了所持民生银行的6000万股份。在民生银行的招股书中,《法人》看到,自1999年5月21日到2000年9月14日,民生银行的股权转让先后进行了28次,其中在2000年就进行了18次。经过这轮资产清收热潮,民生银行不良资产率大幅下降。但也正是在这个急于资产清收的背景之下,引发了民生银行和前进公司的股权纠纷。
“资本猎手”东方集团
众所周知,张宏伟是著名的“资本猎手”。据悉,张宏伟几年间参股多家公司,而这些投资的共同点是该公司正在重组准备上市。2000年3月,张宏伟累计收购了民生银行13000万法人股,民生银行8个月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当年即为东方集团带来19524万元的收益。而向IFC(国际金融公司)转让1.22%的民生银行股份,又让东方集团获利2350万美元。
有人指出,张宏伟的资本运作不过是依赖上市公司抽血,通过外部运作,即与控股股东资产置换和在特许的金融领域资本运作拿到大笔资金,再为自己的其他企业输血。近年来,其资本运作的手法之一就是减持拍卖竞得的民生银行的股权。
据媒体报道,2001年7月,东方集团以民生银行1.69亿股权做抵押向中信实业银行沈阳分行贷款4.2亿。2003年5月16日,东方集团一纸公告:撤销了3月18日向中信实业银行沈阳分行申请的4亿元流动资金贷款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物是19435万股民生银行法人股。5月12日,东方集团再以20844.5万股民生银行股做质押物向同一银行申请3.3亿元流动资金贷款。质押合同规定:贷款期限为2003年5月14日至2008年1月8日。这是当时东方集团最大的一笔融资。张宏伟为此质押了手中所有的民生银行法人股。
邱影新认为,东方集团的这些行为更加大了前进公司追回那6000万民生银行发起人股权的难度。
前进公司与其他利益人
这几年,邱影新一直奔波于北京、广东等的地司法部门,目的就是想要回属于前进公司的6000万民生银行法人股。
前进公司邱影新称,民生银行至今未收到东方集团一分钱,至今产生效益的股本仍然是前进公司所投,前进公司仍为民生银行债务人,且利息与日俱增,民生银行至今仍在划扣款项以偿还债务。
邱影新认为,6000万民生银行原始股股权现价值6亿多元,所涉及民生股权的债务本息为1.8亿元左右。如果依法纠正此案,重新拍卖,方能使各债权人和农工党1059名成员股东的合法利益得到保证。而如果继续违法执行,8550万元拍卖所得是不可能还清1.8亿元左右债务本息的。其结果将是违法保护了某一家民营企业的利益,而损害了7家国有银行与公众企业及1059名农工党成员股东的合法利益。
而珠江投资的张颖启经理告诉《法人》,他们不能理解最高人民法院的协调分配方案。他认为是在损害六家国有企业的利益而保护了一家民营企业利益(指东方集团)。而他认为最好的解决方式就是执行回转。
深圳工行的一位知情人士则认为,如能退回,这6000万的股权现价值数亿元,这样前进公司偿还我们的贷款绰绰有余,而前进公司也能活了。而如果无法追回,各方利益都将难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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