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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发短信要炸厂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2月24日 10:55 民营经济报

  被告人刘福堂一夜暴富的发财梦不但未实现,还被一审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2月21日,江西省进贤县人民法院日前审结了一起利用手机发短信恐吓威胁的敲诈勒索案。

  据法院审理查明,27岁的刘福堂,2003年8月27日用手机发短信给江西某医疗器械有限
公司总经理邹某,内容是:邹总,你若不想你的厂爆炸的话,就在下午3点半钟打这个电话。当邹某按时打电话过去时。刘福堂当即提出要邹在第二天中午12时前将18万元钱存入指定的银行帐户,并提供了账号,否则就要炸掉邹的厂子,还要危及邹的家人。

  第三天上午,刘福堂再次打电话给邹某,催他付钱。这天下午,根据邹某报案,已被公安人员跟踪的刘福堂在京福高速公路云山路段施工路面上给邹某打电话进行敲诈时,被进贤县公安局干警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刘福堂犯敲诈勒索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新华社记者 李美娟)(实习生 观宇/编制)(来源: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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