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开来
一说到“义务”什么,我们就认为应该是免费的和无偿的。但唯有“义务教育”,既不免费也不无偿。专家对此解释说,全世界的义务教育大致有3种形式,一种是国家承担义务,也就是所有的教育费用都由政府承担,家长不用交纳任何费用,孩子接受基础教育是全免费的。另一种是国家和社会共同承担义务,这种形式又叫半免费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资
和校园基础设施建设由政府承担,家庭承担其他教育费用,我国目前实行的义务教育就是这种形式。还有一种是社会承担义务,这种形式下,义务就分摊到了各个家庭,孩子的所有教育费用都由家庭承担,这样的义务教育对于家庭来说也就是收费教育了。
最近,全国18个省市区人大科教文卫委在重庆召开研讨会,研讨《义务教育法》的修订问题,却在上述“义务”二字上作这样的“研讨”和界定:半收费甚至全收费都叫“义务教育”。
但尽管如此,我们还是希望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最好还是不把收费教育尤其是全收费教育划入“义务教育”的范畴,因为这和我们常人的思维太不一样。原先的《义务教育法》也明确规定,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孩子是不需要交纳“学费”的,如果因专家研讨的新解释反而导致“义务教育”也要交学费了,那就不仅只是和我们常人的思维不一致,而且是对着干了。
《市场报》 (2004年02月24日 第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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