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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侵权猫腻多!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2月23日 09:07 解放日报

  本报讯 (记者裘寅)车险里面也有猫腻!市消费者协会昨天提醒广大市民,要警惕车辆经销商克扣车险保险费。

  近日,有消费者反映,在其车辆发生事故要求保险公司理赔时,保险公司却告诉他没有保单记录,保险尚未生效。消费者当即与销售商联系,才知道销售商因为对保险公司的返利不满,自行扣压了这笔保险金,如果不是车辆出事,这笔保险金还不知何时才能被交到保
险公司。还有的消费者通过保险代理公司打折购买保险,但保险公司却不提供正规的发票,导致在理赔时消费者的权益得不到保障。

  据悉,根据去年初生效的《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费率管理新制度》,新的车险将保险费率优惠和代理费区分开来,车主在投保车险时可享受25%以上的优惠,而保险公司给销售商的保险代理费不得超过8%,为此,引起了汽车销售商的不满,于是他们为保证自身获利而变着花样侵害消费者的权益。一般汽车销售商在收到购车者的保险费后,便开始与保险公司协议返利,如果谈不拢,客户的保险就有可能被销售商扣压。另外,个别不法销售商还制作假保单,欺骗投保人。

  市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汽车是大宗消费商品,要确保车险的可靠,应选择实力强大的正规销售商,或直接到正规保险公司购买,如果通过代理人个人购买,必须确认代理人的身份和所购车险的效力,以免受骗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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