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民企收购香港外贸公司
“在CEPA下,内地生产商收购香港外贸公司是两地中小企业合作的一种双赢模式。”香港总商会中小型企业委员会副主席马桂榕对该模式甚为赞许。
对直接专业服务需求不迫切
此次调研发现,大多数的外资企业特别是中小型企业对引进香港的设计、财务会计、法律、管理等各种层次的产业支援服务业虽然预期在未来会有很大的合作空间,但目前需求并不十分迫切。
东莞市经贸局有关人士表示,东莞在目前的经济转型过程中需要香港各项具有国际水平的专业服务支持。因此香港的产业支援服务业在东莞有庞大的市场潜力。同时该人士分析,内地与香港在商业观念与商业环境上还是有着一定的差距,所以无论是引进香港的人才还是企业,要其马上为该市的制造企业提供合身的完善的产业支援服务无疑是不现实的。
急需外贸产业支援服务业
经贸局该人士表示,中小企更需要的是与外贸紧密结合的产业支援服务业。如香港外贸公司和东莞制造企业由过往的松散性、短期合同关系转变为以相互参股,甚至收购的形式结合为一体,这将能增强两地中小企业的国际竞争力。该人士分析,东莞大量的民营企业从事加工生产,接单能力比较弱,一般接二、三手单,面对变幻莫测的国际市场,这些民营企业应变能力弱。而香港外贸公司接单能力强,熟悉国际市场。CEPA落实后,香港外贸公司可在内地设立外贸公司,相应地会计、法律等一套的商业运作将从香港转移到内地,在内地完成整个生产外贸过程。而这样的好处是:内地生产企业更直接地参与外贸,比较完整地与国际接轨,直接面对反倾销等国际外贸壁垒,进入国际营销网络;而香港外贸公司因为背后有了强大的生产能力支撑也提高了接单能力。
两地外贸商紧密结合将大增
尽管两地生产外贸商的这种紧密结合此前在东莞已有个案,但CEPA令香港外贸公司在内地设立独资公司的最低注册资金大幅降低(5000万元人民币下降到2000万元人民币,中西部地区从3000万元人民币下降到1000万元人民币)以及两地公司相互收购的操作上便利化,两地生产外贸商的这种紧密结合的实际操作在CEPA落实后数量必将大增。(晓健/编制)(来源: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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