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 次: 第0版#版 名: m8#日 期: 0年0月0日#编 辑:#肩 题:#主标题:#副标题:#作 者:#正 文:
湛江为鼓励港商投资出台了专门的政策,既包括税费和用地的优惠,也涉及到港商最关心的权益保障问题。
用地
对港商投资的生产性项目或基础设施的项目,其用地按成本价出让。国有企业嫁接港资,向港资企业转让土地使用权或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该企业的土地如属国家划拨的,国土部门对转让部分的土地优先办理有关手续。
税费
湛江对港资企业的税费优惠条款非常多。由于湛江是一个港口城市,未来经济发展思路也主要是依托港口,因此,其中有相当部分都与港口相关。
港资企业经湛江港进出口的货物,按交通部下达的计划费率给予减收15%的优惠。
外商投资属于能源、交通、港口或国家鼓励的其他项目,经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批准,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从事港口码头建设的合资经营企业,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经企业申请,省级税务机关批准,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1年至第5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6年至第10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生产性港资企业,经营期在10年以上者,从开始盈利的年度起,第1年和第2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3年至第5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如果是产品出口企业,在依照税法规定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期满后,年出口产品产值达到当年企业产品产值70%以上的,可以按照税法规定的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港资企业的港方投资者,将从企业取得的利润直接再投资于该企业,增加注册资本,或者作为资本投资开办其它港资企业,经营期不少于5年的,经投资者申请,税务机关批准,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所得税的40%税款;港方投资者将其从企业分得的利润在境内直接再投资举办、扩建产品出口企业或先进技术企业,经营期不少于5年的,经税务机关批准,全部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为鼓励港资企业积极参股和收购当地老企业,湛江市政府还出台专门规定:属于老企业嫁接港资项目,新增加的税收,属于湛江市增收部分,在5年内全部返还给该企业。
权益保障
对港资企业免征职工的各项补贴(即当地财政部门对港资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10%计征的补贴)。劳动部门对港资企业征收临时工调配费时,1年核定一次。公安部门征收暂住证费按每月每人10元人民币计征。
港资企业基建工程的投标、设计、施工均须由港资企业董事会按我国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港资企业及其驻湛人员在湛江享有“市民待遇”,即生产经营消费和就医、入学、旅游、交通、住宿、用水、用电、通信、租房以及其他一切生活消费,均与本地市民和市内国有(集体)企业享受同等待遇。国家和广东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涉及港资企业的各项行政事业性、经营服务性收费,均按市人民政府审定的《收费手册》收取。凡规定有幅度的收费项目,按最低标准收取。禁止向港资企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乱拉赞助。
市政府各职能部门在湛江市行政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办公,方便企业办事。对港资企业成立的审批实行程序化、公开化。市外经贸局对设立港资企业审批时限为3个工作日。对港资企业项目实行联合报建,审批时限为10个工作日。港资企业报建时免收各种押金。
实行项目报批代理制,对港商在湛投资项目,根据不同的项目性质,可由市外经贸、经贸和计划部门为其代办全部报批手续。
湛江加强对港商的人身安全的保护。
市政府规定,各级政府一把手是本辖区社会治安的直接责任人。各级政府有责任预防和制止各种骚扰和破坏港资企业的行为。市外经贸局负责接受并处理有关港资企业的投诉。负责协调港资企业运作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备注:(来源: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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