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2月19日在公司新区1#会议室召开了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7人,李凌董事由于工作原因出差在外委托陆军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董捷董事因公出国未出席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度业务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财务决算情况及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结果,2003年度股份公司实现净利润200,069,793.55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及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计20,006,979.36元,提取5%法定公益金,计10,003,489.68元,加上年初留存的未分配利润206,645,858.09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76,705,182.60元。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按2003年末总股本160,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共计分配64,000,000.00元。尚未分配利润312,705,182.6003%#&-1(元结转至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03年度审计报酬事项的议案》;
公司支付给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03年全年度审计报酬总额为人民币100万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修正案》:
修正公司章程第一百零四条,增加一款,为该条第二款,即:
″公司进行对外担保应当遵守如下规定:
(一)公司不得为以下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1)控股股东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2)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债务担保。
(二)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得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50%;
(三)对外担保应当取得董事会全体成员2/3以上签署同意,或者经股东大会批准;
(四)公司对外担保必须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且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当具有实际承担能力。
(五)公司必须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本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对外担保情况的信息披露义务,必须按规定向注册会计师如实提供公司全部对外担保事项。
(六)公司独立董事应在年度报告中,对上市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执行上述规定情况进行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有关事项的说明》;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与宁波波导萨基姆电子有限公司签订的《设备买卖协议》;
宁波波导萨基姆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是由本公司与法国萨基姆股份有限公司各投资50%组建的中外合资企业。本公司与合资公司于2004年1月28日签订了《设备买卖协议》,协议约定本公司按2003年12月31日的帐面净值出售365台非进口设备和393台进口设备给合资公司,总价款共计人民币3,350万元,其中进口设备还需报宁波海关办理相关结转手续。
十一、经总经理徐立华先生提名,董事会同意续聘马思甜先生、金光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2005年5月;
十二、审议通过了对经营班子2003年度经营业绩的考核结果;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对经营班子2004年度生产经营的综合考核指标》;十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员工购房补贴及住房公积金办法》。
以上第二、三、四、六、七、八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及相关议程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附:马思甜先生、金光涛先生简历
马思甜:男,1964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讲师。曾任宁波大学工商经济系副主任、宁波保税区石油化工交易所总裁助理、宁波华诚外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金光涛:男,1963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曾先后在原电子工业部、机械电子工业部企业管理司、生产司、体制改革司、办公厅等部门任职,历任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部长秘书、部长办公室副主任、主任等职,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筹备办副主任兼北方华录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2月19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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