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点卡 天气 答疑 交友 导航
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中石油中石化之失油调查(图)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2月20日 08:16 21世纪经济报道
  打孔盗油不仅对企业造成“失油”和“损管道”的双重经济损失,还对环境造成极大污染。何清 摄

  见习记者 何清 山东、河北、上海报道

  山东滨州。

  长距离输油管道东临复线上,一段1米来长的钢管漏出地面,可以看到上面的5个“铁帽子”。它们是输油管道遭打孔盗油、经抢修后留下的痕迹。

  中石化一位管道维护人员告诉记者,很多地方的石油长输管线上都能看到这样的“铁帽子”,石油长输管线已是名副其实的“千疮百孔”。

  “石油长输管线是工业的‘血脉’,承担着为经济建设提供能源的任务。这样大肆打孔盗油使我们石油石化企业的安全生产无法保证,管道的使用寿命也将会大大缩短。”中石化管道储运公司滨州输油站站长姚志强为此痛心疾首。

  千疮百孔

  1958年,我国建成了第一条长输油管线。经过四十年的发展,我国境内已建成陆上原油、成品油长输管道25000公里。其中,中石油旗下有22000公里,中石化3000公里,分别由中石油管道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管道)和中石化管道储运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管储)负责经营管理。

  中管道保卫处柳文科长介绍,在输油管线上钻孔盗油的现象首先出现在上世纪90年代的河北黄骅、河南濮阳两地临近原油管线的地区。开始时仅是每年发生1-2起;到2000年,钻孔盗油现象猖獗起来。2000年,中管道发生62起,2001年87起,2002年92起,逐年攀升。

  “而这比起中管储来,只及它们一个零头。”柳文苦笑道。

  “我们的管道发生穿孔盗油是从1993年开始的。最初也仅是沿线农民用电钻在管线上开个孔,用蛇皮袋子接点原油偷偷卖给小炼油,规模很小,手段和现在比起来很原始。”中管储“反打孔盗油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廖达伟处长说。

  而现在,盗油分子的足迹遍布我国22个省区,而且由过去的单兵作战发展至集团化,甚至出现了暴力抗法事件。这些人装备有油罐车、钻孔专业设备等,并出现了侦察、打孔、盗油、运输和销脏等专业化分工。往往一次就能够盗取原油60吨,获利近10万元,而成本仅为1万元左右。

  在暴利的驱使下,不法分子疯狂作案。1996年,中管储的管道发生打孔盗油案件29起,1998年52起,1999年249起,2000年510起,2001年847起,2002年达1387起。而原油损失的数字更是惊人,仅据2003年一项不完全统计,不法分子就盗取原油5000余吨,按市场价1500元/吨计算,获利达750万元以上。

  更有甚者,有不少沿线不法分子不但盗油,还以“油污自家麦田”为名索取环境污染赔偿,“结果是油他们白得了,还能得到一笔数目不小的赔偿金。作为管线的所有者和使用者的两大石油公司为此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据估算,由于打孔盗油,仅修复管道开销、支付油污赔偿金等几项的花费,每个洞达3万-5万。这还不算油料损失、因管线停输造成的炼油厂原料供应计划变更所产生的花费与损失。

  盗油生态链

  “偷油是因为有人买油。因为有了越来越大的需求市场,不法分子才更加疯狂地打孔盗油,此类案件也就越来越多。若没有市场,盗油现象就不可能发生。”一位不具名的专家指出。

  据了解,我国目前施行“原油配额制”,即在原油供给总量确定的基础上,由国家按既定原则给予各炼油单位一定的原油供应计划指标。其原则是,首先保证规模大、效益高的炼油厂的生产供应,其次才向靠近消费市场的炼油厂予以供应量的倾斜。

  由于资源量有限,我国各炼油厂的开工率都不足。

  作为国有特大型企业,中石化、中石油下属各炼油厂规模较大、设备装置较为先进、安全环保措施施行较好,因此在资源供应上予以倾斜。目前,两大集团下属炼油厂开工率都在80%以上,产能达1600万吨的镇海炼化开工率达到了90%以上。

  与之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各地由地方兴建的小型炼油厂。这些企业规模较小(一般在50万-100万吨),国家给予的原油供应计划指标也就很少,“滨州、东营地区的小炼油厂每年只有20万吨左右的原油指标”。

  为提高开工率,这些企业必然会想尽一切办法从社会上收购原油。“他们根本不问原油的来源,是油就收。”这就为打孔盗油分子销赃提供了巨大的市场空间。

  自我国实行关闭“五小”(小煤矿、小炼油、小水泥、小玻璃、小火电)政策以来,地方小炼油厂的原料供应链更加紧张;而与此同时,市场上油价却不断攀升。“多炼一吨油就意味着多一块利润,(小炼油)原油收购规模更大了,这就是1998年以来打孔盗油案件加速攀升的诱因。”一位业内人士分析。

  “一些地方政府从本地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考虑,对打孔盗油持放任态度,导致此类事件愈演愈烈。”

  而冀鲁两省交界地区经济较为落后,大都是农业县,每年人均收入3000-4000元。为发展本地经济,各县都建有小炼油厂。这些企业都是当地利税大户,“像利津县,其60%的财政收入都靠炼油厂。历次专项行动中,不少小炼油都能提前得到消息”。一不愿具名的人士说。

  据悉,由于2002年和2003年国务院曾两次组织专门机构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曾遍布滨州、黄骅、东营的收油点和小炼油厂目前已不见踪迹。

  然而,2004年元月,潍坊、滨州等地区仍发生打孔盗油案件68起,损失原油150余吨。“这说明收油点藏得更隐秘了,要不偷走的油卖给谁了?”中管储常年从事管道维护的小邵说。

  在黄骅,一位曾参加油区治安专项整治行动的人士向记者描述了他的所见所闻。

  黄骅当地的“小炼油”和“土炼油”曾十分猖獗。他们往往打着化工厂、沥青厂、净化厂和烧碱厂的名义偷偷炼油。

  后来追查发现,小炼油、土炼油的原油一部分来自油田承包给个人的“四类井”,还有就是不法分子从国家油田或输油管道中盗窃来的。

  在黄骅周青庄一带的公路上,拉油的车辆来往不断。路边一个油罐车司机就说,小炼油厂的油每吨比正规炼油厂便宜200到300元。一位熟悉该行业的人说,从这里买油的大多是各地的不良加油站,他们把这些油与好油掺到一块儿卖。还有部分劣质柴油“销到渔船上”。

  小炼油、土炼油的发展不仅“造就”了炼油厂生意兴隆,还“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有的更成为当地重要的“利税贡献大户”。

  “这个产业链养活着很多人。”一位业内人士说。他认为,“小炼油一日不绝,石油管线自然就不会太平。”

  行政手段还是市场手段?

  其实,中央政府对打孔盗油一直在打击,试图通过行政手段予以根治,但效果不明显。

  2001年8月2日,国务院颁布《石油天然气保护条例》,在内容上扩大了适用范围及管道设施的保护范围,进一步强化了管道企业及管道设施沿线地方政府保护管道设施安全的义务和责任,增加规定了管道企业不履行设施安全运行义务的法律责任。

  然而,由于在适用罪名上没有明确,打孔盗油分子在被判刑时多被定为盗窃罪,从轻发落,刑期3年。有法律界人士介绍,如果按1997年《刑法》中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论处,最低的刑期也是7年,情节严重的会被判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又出台了《关于对采取破坏性手段盗窃正在使用的油田输油管道中油品的行为如何适用法律的批复》的司法解释,明确了打孔盗油应以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论处。

  但在具体案件中,仍有量刑过轻问题。比如,辽宁绥中法院就将一名打孔盗油的不法分子以盗窃罪判处。

  2002年7月,国务院曾组织经贸委、公安部、国土资源部三部委联合检查各地打击打孔盗油工作的进展。然而,由于牵扯因素太多,此次检查未能起到督促作用。

  2003年7-12月,国务院又组织了国家质检总局、公安部、国土资源部、国资委、国家环保总局、发改委、监察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八部委的联合大检查。检查取得了一定的效果。2003年,中石油旗下管道遭破坏案件仅有57起,中石化旗下管道遭破坏案件也降至1083起。

  但是,“想要杜绝此类案件,就必须平衡中央与地方间的利益,否则打孔盗油将一直存在”。一中管储公司人员说,“这不是我们能力所及的。”

  怎么解决打孔盗油问题?不少专家不赞成简单采取行政手段。“简单粗暴地把小炼油取缔肯定会影响地方经济利益,其后果只能是屡禁不绝,无法根本解决问题。”

  有关专家认为,政府应从健全法律制度、严格执法方面入手,对于打孔盗油犯罪分子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同时,应该改变目前的“原油分配制度”,按市场化原则进行分配,即开放原油市场,由炼油企业根据生产需要进行原油采购,国家只从成品油质量、企业生产安全环保等方面进行严格管理。这样,那些规模小、产品质量差的炼油企业自然会被市场所淘汰。





财经论坛】【推荐】【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3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