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4年2月18日在浙江金华尖峰大厦二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九名,其中黄速建董事、尚衍国董事委托杜自弘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郑爱民委托独立董事庞学铨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杜自弘董事长主持,经审议与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了大冶尖峰水泥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水泥生产线项目的议案
根据公司“增强建材、优化医药”这一发展战略及我国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速度加快的有利时机,董事会决定运用先进适用技术大力发展公司的水泥业务。公司五届十次董事会曾通过了在湖北大冶市建立新的水泥生产基地的决议,大冶尖峰水泥有限公司现已经注册成立,首期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
根据项目的实际需要,经董事会审议决定以自有资金增加大冶尖峰水泥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至1.2亿元,并由该公司实施第一期日产4000吨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项目,总投资为4亿元。
该议案尚需报股东大会审议。
二、通过了为大冶尖峰水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由大冶尖峰水泥有限公司实施的日产4000吨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项目,是实现公司水泥业务“走出浙江”战略目标的第一步,具有深远的意义。公司应全力支持该项目的建设,董事会同意为该公司2.8亿元的金融机构借款进行担保,待项目建成后,部分担保将转为用大冶尖峰水泥有限公司的资产进行抵押。
该议案尚需报股东大会审议。
三、通过了任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傅得清先生由于工作变动提出辞去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傅得清先生辞去总经理职务,并对傅得清先生在任时对公司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蒋晓萌先生为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任期至本届董事会期满。(蒋晓萌先生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通过“任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四、决定召开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会议召开时间:2004年3月22日(星期一)上午9:00。
(二)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婺江东路88号尖峰大厦三楼会议室。
(三)会议议程:
1、审议大冶尖峰水泥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水泥生产线的议案;
2、审议对大冶尖峰水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四)出席对象
1、凡2004年3月17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及其授权委托人均可出席。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五)会议登记办法:
1、法人股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代表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登记;社会公众股股东凭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登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预登记。
2、预登记时间:2004年3月18日至3月19日。
3、登记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婺江东路88号尖峰大厦907室。
(六)其他事项:
1、联系人:朱坚卫、陈展宏
联系电话:0579-2326868(转3907、3917
传真:0579-2324611
邮编:321000
2、本次大会会期一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四年二月十八日
附蒋晓萌简历
蒋晓萌先生,1964年出生,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执业药师,现就读于澳大利亚国立大学管理学院、研修EMBA。1980年12月参加工作,先后任金华市水泥厂工人、班长、车间主任、厂党总支副书记,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管部经理,浙江尖峰通信电缆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尖峰药业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常务副总经理、浙江尖峰药业公司副董事长,天津天士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并兼任浙江省公关协会副会长、金华市青年联合会副主席、金华市青年企业家协会会长。
附授权委托书样: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行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帐号: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年月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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