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有关部门从今年开始将一改过去由各市甚至各校统一着装的“混乱”局面,改由全省统一制定中小学校服标准,并对校服实行全省统一管理,在全国公开招标校服的款式和生产企业,对中标企业发放生产许可证。据称,其目的是解决目前中小学生校服普遍存在的“质次价高”、款式陈旧、没有时代气息等问题。
也许当地政府认为:要消除学生装中的质量问题,市场是无法自行解决的,只有通过
政府行政力量的推动,以“许可”的方式,才能净化这一市场。
如果从更理性的角度来衡量“学生装工程”中的政府角色,那么我只能说政府处于角色错位的尴尬中,以往的学生装问题,罪过并不在于市场,恰恰相反,是缺乏完全的市场化竞争机制和监督机制。实际上,从以往的报道中我们就可以清楚地发现:许多“学生装质量事件”的出现,就是因为所在学校与学生装供应企业之间有一层说不清、道不明的利益关系,学校利用手中权力强行向学生摊派所谓“订购”学生装,从中与企业分摊利益;而在整个过程中,相关职能部门,比如质量监督局、工商局等没有尽到监管责任,导致问题出现。
当问题发生,如果政府部门不是审视自身作为监管者的职责是否落实,不是取消某些学校对学生装的控制权,而是将权力上收,以造成对学生装的内部控制强化。殊不知,当地政府部门要动用多少人力、物力去审核每个申请竞标资格的学生装厂家?由此带来的支出可想而知。
同时,学生装不是一种公共物品,因为它不是市场无法解决而必须由政府提供的,相反,学生装工程的最终解决之道,来源于市场竞争,众多服装生产企业的良性竞争,可以提高学生装质量,降低其价格,政府无须通过这种收缩管理方式。而且并没有让学生、家长、企业和学校等相关利益方参与决策论证过程,学生是否真的需要由政府包揽提供的“学生装”?企业是否需要以指定许可的形式,才能加入供应方行列?这些问题都没有得到解决,政府提供的可能就是一种大家并不需要的“公共物品”,它违背了政府只为民众提供必需公共物品的特性。
政府的优越性来自市场过程,体现在市场监管时的规模优势是:只要政府做一个尽职的市场监管者,那么它就能在“学生装工程”中提供足够的安全、秩序,这种公共服务,才是政府所能提供的公共物品。
《南方都市报》
《市场报》 (2004年02月20日 第八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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