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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设反倾销应诉专项基金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2月20日 04:27 人民网-市场报

  深圳设立反倾销应诉专项基金,用于资助本市企业参与国际反倾销应诉、复审工作中用于支付的律师代理费用。新立案的律师费用,资助比例为10%-30%,总额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

  据了解,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在60多个国家针对我国产品的反倾销案件中,大多涉及深圳的出口产品。去年,深圳平均一周遭遇一起反倾销案。近日,经深圳市政府批准,
由深圳市世贸组织事务中心发起,向社会各界募集资金,建立深圳市反倾销应诉专项资金。

  该资金专项用于资助深圳市企业参与国际反倾销应诉、复审工作。具体资助范围包括深圳市企业当年应诉反倾销新立案工作的律师代理费;企业主动提出并在反倾销应诉组织机构统一协调下进行的行政复审案件的律师费用;执行以商会或企业名义签订的价格承担协议和终止协议有关的律师费用。

  深圳市世贸组织事务中心主任张金生介绍说,该专项资金的建立,目的是支持本市出口企业积极应诉国外对我反倾销案。涉及去年反倾销应诉结案的深圳企业现在可正式申请资助。目前,创维、康佳、TCL、信义、南方自行车等企业已就此向中心进行接触。

  (李南玲)

  《市场报》 (2004年02月20日 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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